[車禍] 私下和解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9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機車後座乘客有受傷 沒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報警 沒筆錄
當時馬上把車停在路邊了 所以是沒有保持現場完整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沒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位於台中 東山路 和 倡和路口 往東方向
原PO開車 路口是雙向各一線 有號誌 車速大約10
因為前方有車要左轉 我稍微把方向盤打右要稍微繞過去
我有看後照鏡右後方 當時判斷不會撞到右後方機車 但還是稍微擦到
我方汽車無損傷 對方機車似乎也無
對方後座乘客有跌下車 腳趾有出血不少 但可行走
六、問題:
因為當時是和女朋友在外出遊 不想讓事情太麻煩 且希望快到旅館休息
私下以4500和解 並沒留下任何聯絡資料
當時現場有對方駕駛和後座乘客 我 我女朋友(算第三者嗎?)
現在回想 對方會不會地反咬我一口?
路口用google map看似乎沒有監視器 但是大台中的map是去年二月更新的
如果沒有監視器也沒有任何影像或是證據可證明當時案發情況
那是不是就不用擔心?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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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7.130
推
09/13 17: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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