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騎腳踏車闖紅燈,告我過失傷害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瀧本ㄧ真)時間13年前 (2011/08/04 20:3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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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0年3月4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阿桑當下無外傷,是後查出神經受壓迫,左腳較無知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沒有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騎腳踏車,我是公司車有保險,有聯繫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 我開車十字路口左轉(綠燈且可以左轉) 對方阿桑騎腳踏車十字路口直行(闖紅燈) 當時下著綿綿細雨,阿桑騎腳踏車單手撐雨傘, 有報警,有做筆錄,有監視器畫面,現場沒有破壞 由於在知識上面已經有一些相關問題我已經爬文 想請叫大家的是,我有去申請警察局的初步判定表 判定表上面 對方肇事因素為:違反交通號誌肇事 我方肇事因素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當時我也去調閱了監視器畫面,並且把畫面翻拍成照片予以保留 但是在事發五個月的今天卻收到法院過失傷害的刑事傳票 事發到現在五個月當中我並非置之不理 而是當時對方正持續就醫 需要等她就醫差不多之後的收據我保險這邊也才能處理 我跟保險方面也只能被動的等待對方回應 事發那陣子我有去醫院看過她兩次,保險也有主動跟她連絡 但後來就是必須等她的就醫收據,現在竟然接到法院公文... 六、問題: 我手上的照片以及初步判定表算有力證據嗎? 如果她獅子大開口,最後走法院的話我勝訴的機率大嗎? 我有沒有該注意的地方? 我該怎麼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1.1

08/04 20:38, , 1F
請律師
08/04 20:38, 1F

08/04 20:55, , 2F
你撞到他哪裡
08/04 20:55, 2F

08/04 21:15, , 3F
回樓上大大,我的汽車頭跟她腳踏車頭"碰到"而已
08/04 21:15, 3F

08/04 21:38, , 4F
開公務車公司沒幫請律師可以考慮換公司了 = =
08/04 21:38, 4F

08/06 19:40, , 5F
現在已經有很多闖紅燈的人敗訴判例.....
08/06 19:4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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