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未經他人同意翻閱信箱內的報紙?

看板PttLifeLaw作者 (eslite0220)時間13年前 (2011/07/10 19:45), 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最近這一兩禮拜每天早上去信箱拿報紙時, 都會發現社會版或是財經版被人翻閱過, 看完就直接亂塞回信箱(偷翻也不假裝一下= =)。 目前有先在信箱旁張貼告知偷翻的人,請他不要在偷翻閱了.... 不過他似乎視若無睹,變本加厲連副刊都給它翻(就差影劇版跟廣告版....) 所以這幾天會開始蒐集證據(囧! 問題:那位偷翻的人有沒有犯什麼罪?或是我可以主張什麼嗎? 連柔性勸導都視若無睹.....不想再姑息他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28.206 ※ 編輯: habelun 來自: 61.227.128.206 (07/10 19:47) ※ 編輯: habelun 來自: 61.227.128.206 (07/10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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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使用竊盜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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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1:54, , 2F
不當得利......叫他付一份報紙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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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竊盜不犯罪? 如果我偷機車騎出去再騎回來 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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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依現行法,只要行為時「欠缺不法所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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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竊盜(主觀上為使用的意思)是不犯罪的。但有民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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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而且不能空口說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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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p大的回文>"< 我今天大概有拍到是誰了..... 結果是一個清晨散步經過的大叔或阿伯...= = 可以再請問您,這樣不知道對方是誰 只有他的照片能請求民事賠償嗎? 要求他告知自己的身分資料!?...可是他應該不可能會告訴我吧(囧! 最後,還是再次謝謝您.....還上了一課 =) ※ 編輯: habelun 來自: 1.175.139.35 (07/11 23:09)

07/12 09:50, , 7F
你把打算告他的錢,加強信箱的防護可能比較實際。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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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9:51, , 8F
一份報紙的租金,能請求多少錢的損害賠償?這很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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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9:52, , 9F
權利與利益不對等。還是別白費力氣走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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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9:53, , 10F
貼張"依法究辦、君子自重"的條子嚇嚇他就算了~
07/12 09:53, 10F

08/11 04:57, , 11F
權利與利益不對等。還是 https://noxiv.com
08/11 04:57, 11F

09/12 19:16, , 12F
沒有 使用竊盜不犯罪 https://daxiv.com
09/12 19:16, 12F

11/01 20:17, 5年前 , 13F
回樓上:依現行法,只要 https://muxiv.com
11/01 20:17, 13F

12/25 19:31, 5年前 , 14F
你把打算告他的錢,加強 https://noxiv.com
12/25 19:31,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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