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國道車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大根葛格)時間13年前 (2011/07/05 21:4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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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民國100年7月5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僅強制汽車責任險(抱歉 先前筆誤) 五、事實經過: 事發當時我行駛於中內側車道 此時內側超車道是塞爆幾乎不動的狀態 中內側車道則為時動時不動 有鑑於前幾天頭又大汽車 被爆胎大貨車輾過 後方駕駛保持安全距離才躲過一劫 所以在中內側車道終於開始前進的同時 我以緩慢加速大概拉出三個車身距離 (示意圖如下) 超車道 ↓ | 車 | 車 | 車 | 車 | | 車 | | | 車 | | 車 | | | 車 | | | | 車 | 車 | | 車 | | 車 | 車 | | 車 | 車 | 車 | 車 | ↑ 中內側車道 沒想到在我加速至時速50km/hr左右時 他突然打右轉方向燈右轉!!!!! (我的反應時間大概只有三分之二車身長) 我立刻踩下剎車導致輪胎鎖死 想當然還是撞上了~"~ 我立刻開警示燈下車理論 我:換車道不會看後面的喔? 他:我以為我過得去阿...... 我以為我過得去阿...... 我以為我過得去阿...... 不到五分鐘國道警察剛好路過 擺了三角錐警示、拍照後就將車拖至警局做筆錄 做完筆錄後對方老爸說各修各的算了 對方老哥又補一句不然就上法院阿!!! 之後就離開警局了 補充: 1.撞擊點在我的左前方方向燈位置 對方的右後方方向燈 2.對方車身僅三分之一駛入中外側車道 我是直行車 六、問題: 爬完網路上文章之後大概知道先調解 如三次不成再法院的流程 我想請教問題是: 1.調解的地方是在發生事件地區的調解委員會嗎? e.g. 我在南崁交流道附近發生是否就在桃園市的委員會調解? 2.就肇責來說他跟我的弱勢、優勢在哪? p.s. 不好意思小弟第一次出車禍 實在不太清楚該問甚麼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5.140.140 ※ 編輯: eason79206 來自: 111.185.140.140 (07/05 21:43)

07/05 21:45, , 1F
你的優勢是 直行車.調委看你要找你那邊他納編或發生地都ok
07/05 21:45, 1F
※ 編輯: eason79206 來自: 111.185.140.140 (07/05 21:59) ※ 編輯: eason79206 來自: 111.185.140.140 (07/05 22:03)

07/05 22:12, , 2F
謝謝你!
07/05 22:12, 2F

07/06 04:26, , 3F
弱勢是沒有霸王條款可用~~
07/06 04:2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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