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過失傷害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機殼電源專賣)時間13年前 (2011/04/20 23:01),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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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3/29 對方騎機車 我方開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雙方無人受傷 但對方父親抵達現場後 堅持要驗傷提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方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皆僅投保強制責任險 事發3日內 我方已通知保險公司辦理出險 五、事實經過: 雙方皆為直行車 我方於支線道準備通過十字路口 時速約5-10KM 現場無號誌燈 但我方路口有"停"字 故應為支道 (當時車多 又為十字路口 故車速極慢) 當車頭行抵達路口中央(約幹線道雙黃線處 車尾距離路口"停"字 已過約一個半車身) 發現左側20公尺處 一輛機車急駛而來 我方立即停止於路中央 沒有繼續前進 但機車騎士似乎完全沒有發現我的存在 連剎車也沒有 就直接撞上我的左前輪後方 導致 左前葉子板嚴重凹陷 左前門前方凹陷 方相機故障 方向機舵桿變形 機車車頭撞毀 事故發生後 問候對方有無傷勢 對表明無受傷 但對方父親來後 堅持要去驗傷提告 六.問題: 而今日收到警方通知 對方以"大腿內側淤青"為由 向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車頭撞擊 我車子的左側 搞不懂為什麼會是大腿內側淤青) 筆錄作完後 我打電話給對方 表明有出險 受傷部分保險公司會處理 但對方要求我方必須賠償他維修機車費用1萬多元 才願意撤銷告訴 但我方是被撞的一方 修車也自行花了兩萬左右 也沒向對方求償 結果反倒被咬一口 想試問板上的大大 以這件案子 我方的責任真的是全錯嗎 我是否該認賠? 或是有機會勝訴? 對方欲用刑事附帶民事對我方提告 以施壓向我方要求車損賠償 不過對方的駕駛人 並非機車的所有人(駕駛人並非車主) 我看有人說 車損的部分 必須由車主才可提出民事告訴 那此案是否不能採用刑事附帶民事告我呢? 謝謝幫忙 ※ 編輯: HEC 來自: 114.39.92.173 (04/20 23:05) ※ 編輯: HEC 來自: 114.39.92.173 (04/20 23:06)

04/20 23:41, , 1F
現場有無監視器 附近商家的也可以?
04/20 23:41, 1F

04/20 23:43, , 2F
單聽版大你的說法 很難說明是否與有過失 不過其實只要有
04/20 23:43, 2F

04/20 23:44, , 3F
受傷就可以提出過失傷害 不過要看肇事責任比例
04/20 23:44, 3F

04/21 00:05, , 4F
附近商家的監視器都沒有拍到 路口也沒有設立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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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00:09, , 5F
現場測量圖 雙方都沒有煞車痕~
04/21 00:09, 5F
※ 編輯: HEC 來自: 114.39.92.173 (04/21 01:14)

04/22 01:23, , 6F
案件原po較不利,建議積極與對方和解。
04/22 01:23, 6F

04/22 01:23, , 7F
和解時需注意對方是否已成年(滿20歲)。
04/22 01:23, 7F
文章代碼(AID): #1DhlLZPn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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