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觸犯 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
事實經過:
各位好
小弟被檢舉下載非法軟體,可能會吃上官司,想請教有法律素養或經驗的朋友,有關我未
來可能會遭遇的狀況。
簡單而完整的描述如下
個人使用學術網路,以BT下載具有版權的國外商業電影,下載後並未複製給他人觀賞。
(但是檔案似乎沒有在24小時內就刪除)
問題:
我試著查詢了相關法規,以下是引述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說明: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依第三條第五款:「重製:指以
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
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若違反者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論處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個人的理解能力,我的行為是觸犯重製和公開散布的規定?
小弟想請問,依照過往經驗,在刑事與民事中,較有可能會面臨怎樣的局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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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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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
據小弟GOOGLE得到的資料
下載 = 重製
分享 = 公開散布
是這樣理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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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e988325 來自: 180.218.206.23 (03/0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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