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T字路口車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fight!)時間13年前 (2011/02/12 06:13),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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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1/01/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當下即到醫院就醫。 對方手指骨折,我則是當下流鼻血,鼻骨有裂痕,兩頰腫脹。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事後有在醫院請雙方於現場圖上簽名 (我不清楚這是否是筆錄,但圖上並沒雙方說法。) 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現場為T字路口,路口無任何號誌,我(A)為幹道之直行車,對方(B)為支道之左轉車。 雙方皆為機車。 對方從巷子出來左轉,與我相撞在地點(*),意即以撞擊點(*)來說對方逆向。 當時並無證人。 機車損傷程度,我的車頭全毀,龍頭無法移動,而對方機車無明顯問題。 當下警察並沒說雙方有無超速嫌疑,也沒有喝酒。 簡單示意圖: │ │ │對│ │ │向 └─── │車│┌ ←←B │道 ↓┌─── │ │↓│ │ ↓│ │ │* │ │ ↑│ │ │A │ │ │ 六、問題: 1.修車費用經由車行估價為2萬8,但對方估價2萬且堅持2萬,故目前和解談不攏。 我想請問以目前的情形,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是否該提告過失傷害? 2.車禍的責任歸屬除了支道未讓幹道外(警察當場有提到),是否還可以說對方逆向呢? 3.若透過調解委員會,在雙方各讓一步的情形下,有可能會變成讓我被迫只接受2萬嗎? 4.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請問是否有機會成立? 而我若告對方,是否有機會成立? 5.若真的上法院,只針對賠償的部份對我來說是否不利呢? 我只想修好我的車,不想額外追究。但若對方持續堅持我也只好走法律途徑。 只是我不太清楚我是否有足夠的籌碼。 以上問題稍嫌多了點,還請見諒。 先感謝各位的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41.62

02/12 06:16, , 1F
補充:雙方估價差距主要在於機車車架是否用修的還是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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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萬快收 等對方想到扣折舊就遠低於兩萬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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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換新你要扣掉折舊 一年大概0.697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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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非中彩你不能因此獲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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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來 即使是對方的錯 也無法得到全額的修車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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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全額損害賠償"可是就法律上來說全額是折舊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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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是妳從舊零件變新獲得的利益不是損害 這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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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若想得到比較多的金錢賠償 就趕快拿2萬趕快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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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種情形 若經由調解委員會協調 賠償是否會比2萬更少呢?
02/12 06:34, 9F

02/12 15:47, , 10F
另外我想問 對方若告我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02/12 15:47, 10F
文章代碼(AID): #1DLRIPIl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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