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想請問這份租屋契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事實經過:
我目前承租了一間公寓 . 其房屋的所有權為房東的父親所有 . 亦即契約書中出租人
是用房東的名字(非其父親) . 同時簽約時亦非房東跟我親自簽訂 . 而是由他的朋友
跟我所簽訂 . 其間皆沒有經過公證 , 代書 , 代理人簽名等等 .
問題:
目前出現糾紛(能否分租的問題) , 有朋友告訴我 , 此份租約不具法律效力 . 因為房東
非房屋所有人 , 又沒有經過委託授權 , 是沒有權力把房屋出租給我的 . 同時我可以跟
他們要回所繳納的房租 . 並且可以要求他們重新再訂立租約 . 想請教各位網友 , 我朋
友所說的是正確 . 謝謝了 ! Orz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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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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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子當時 , 有提到要把其中一個房間分租出去 . 房東沒表態 . 以為允許.
簽約前簽約時 . 房東也沒有提到分租的事情 .
事後 , 我卻發現契約書中的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 不得私自...將一部份出借,轉
租..."後多加了違者沒收押金...
簽約的時候我以為這只是轉租的限制 (而不是分租) . 而且還蓋了雙方的印章 .
很明顯 , 這個房東是故意要擺我一道的 .
Yyyyyy 大大 , 住是住了 , 可是一個人也住不了幾個房間呀>"<
hotwingking 大大 , 這一條就是限制使用權
跟分租的條文 . 一般的租屋契約中都有 . 那可惡的房東還故意不給水電瓦斯費單 ,
好讓我不能分租 . 就直接叫我把水電費轉到他的帳戶 .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詐欺嗎 ?
另外 , 契約書中的第十八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征機關負責繳納.
被劃掉了 . 這讓算不算有逃漏稅之嫌 & 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而提出契約無效的申訴 .
※ 編輯: noyce 來自: 163.29.144.10 (10/0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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