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暑期打工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別理我)時間14年前 (2010/07/14 01:14),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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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於ptt打工板上看到篇類似出版社的發傳單 當時有沒有說要填問卷 我就忘了 文章也被砍掉了 時薪95 工作時間12小時 分兩天 但真的去做的時候 12小時又被分成三天 被要求做問卷 並且要達到200份 否則減薪 這些當時po文也都沒明確打出來 最後大部分的工讀生因為達到200份 12小時只領到800 換算時薪65..... 問題: 像這種一開始說好是時薪 之後又改成業績 並且條件門檻過高 每個工讀生也都沒達到 感覺到像是在坑工讀生 沒有白紙黑字的簽約 只有口頭告知 但12小時只領到800 實在太坑人了 請問在法律上這樣 是否違法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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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增加原先契約所無之約定,單方變更契約內容,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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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說事後更改 而是PO文沒規定 到現場口頭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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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po文也都沒明確打出來」這就是變更契約,另縱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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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嗣後之契約變更,但「未達標準之減薪、扣薪」仍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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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約定,其同意無效。雇主應依實際工作時數乘以時薪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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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本件因短少金額約三百元,且考慮到你們是學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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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吧),訴訟途徑不切實際,建議備妥證據、團結力量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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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請其協助勞資談判,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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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處理順利~(工讀生真的很辛苦,錙珠由來血淚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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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F9xQ2J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