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收到不起訴處分還可能被YA記者告嗎?
事實經過:
一位網友被YA記者告,本來已經收到以不起訴處分的單子了,
結果今天他竟然又收到一張地檢署傳喚通知
可能是YA記者告誹謗不成,之後再以侮辱為由上訴
問題:
1.
想請問這種告誹謗不成,之後再上訴的情形,
偵辦的檢察官會是同一人嗎?
我會這麼問是因為,如果偵辦檢察官是同一人,
對於網友來說是比較有保障的...
2.
順便問再上訴的流程是不是很容易?只要再去警局報案一次即可呢?
再上訴有限次數嗎?被告就必須一直被對方以再上訴壓制嗎?
為何YA記者能夠把提告當作吃飯這麼容易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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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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