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社區中庭要設垃圾場是否可舉報違建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6/19 08:16),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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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各位法律高手大家好: 小弟剛搬到一個新成屋社區半年左右 由於當初建商沒有規畫垃圾集中場 所以一開始垃圾是放在各棟防火梯一樓空間 後來因為收集費事且不符消防規定撤除 改為將垃圾子車置於社區旁邊的空地路邊 但因為非法占用被檢舉 管委會開始討論如何解決社區垃圾集中問題 經過討論決定三個方案擇一: 1.定時出來倒垃圾 不另設集中場 2.在地下停車場的角落設置垃圾集中場 3.在社區中庭以南方松為主結構 玻璃為頂 設置垃圾集中場 並發出問卷投票 本社區總戶數388戶 原以為將垃圾場放在社區門面這種離譜選項應該不會被大家接受 沒想到首輪投票後 選項3居然獲得超過80/120票支持 管委會迅速找來廠商在中庭開始動工 但因部分住戶抗議而緊急停工 管委會查詢法律條文後 發現應該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才能有效通過 但因為管委會認為 再過三個月就要開會 且招集住戶費時費事 所以將問卷改以"區分所有權人記名投票"的方式 再度請住戶表決 第一次投票由於按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並未超過住戶2/3 的3/4 所以無效 必須再次進行投票(這次仍以選項3為大宗) 第二次投票選項3獲得21X票中的10X票 超過住戶1/5中的1/2 所以成立 現在管委會雖然說明一星期內還可由住戶提出書面意見 超過1/2住戶可推翻此決議 但這基本上根本是不可能達到的門檻 而且一個星期還不到 管委會已經要求廠商復工 問題: 由於小弟的住所主要窗戶正對此垃圾場預定地 不但在2樓很靠近 且直線距離不到5公尺 加上這對社區房價與水準一定有嚴重的負面影響 但是本社區有很多棟 大部分住戶都遠離 甚至根本看不到這塊中庭部分 對小弟說影響最鉅 想請問板上高手 是否能由法律方面來推翻管委會的決定 目前想到的立論有: 1.即使標上投票字眼 選票仍不能代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所以決議無效 2.社區中庭是否屬於法定空地? 搭建有圍牆有屋頂的建物即屬違建? 可否報請相關單位拆除 3.此三個方案是由管委會私自開會決定 事前並未徵詢可能受到影響住戶的意見 若將來房屋買賣因為垃圾場位置產生金額損失 是否能控告管委會請求民事賠償? 4.即使是社區事務 環保局是否能管制垃圾場的設置地點? 小弟目前只想到這幾個立論點 板上高手是否能看看如何著力才站得住腳? 否則小弟就只能拉白布條抗議 並考慮搬離這個沒水準的社區了T_T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119.37

06/19 14:58, , 1F
權利濫用 (誤
06/19 14:58, 1F

06/20 03:58, , 2F
這就是多數暴力了~~! 東西不是在自家門口都沒關係
06/20 03:58, 2F

06/20 05:14, , 3F
轉home-sale看看
06/20 05:14, 3F

06/20 07:01, , 4F
2.你報了 相關單位自然會派人來認定
06/20 07:01, 4F

07/30 11:58, , 5F
棵棵...
07/30 11:58, 5F
文章代碼(AID): #1C70nqZT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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