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肇事逃逸的定義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0/05/29 10: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有去急診,沒有驗傷單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警察有做筆錄,現場已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不確定對方有沒有保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五月29日早上十點左右,我騎機車直行於一條雙線道,
對向有一台計程車也是朝我方向直行,
對方超越雙黃線往我方車道靠近,因此我閃避不及而遭對方撞傷,
對方駕駛有下車查看問我「有沒有怎麼樣」
當時我人還倒在地上,但我說「還好」,
他就開走了,我只有記下對方車號而已,
因為我的車被撞到橫躺在路中央,路人幫我把他扶到路旁,並且幫我報警,
我就留在現場等警察先生到。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警察說對方有下車察看,所以不算肇事逃逸,但我查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後,應即時處理,不得駛離。」
所以對方到底算不算是肇事逃逸呢?
另外,因為當下對方沒有留下,所以我是不是沒有辦法叫他賠償我車子的損失?
(車頭撞凹成兩半但沒有斷,完全無法騎)
警察說路口監視器是新裝設的尚未啟用,所以沒有錄到,
但我也沒有目擊證人,如果對方堅持他沒有超越雙黃線的話,
那是不是我也拿他沒辦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41.138
※ 編輯: fssmiling 來自: 123.194.141.138 (05/30 23:19)
推
05/30 23:19, , 1F
05/30 23:19, 1F
推
05/30 23:19, , 2F
05/30 23:19, 2F
推
05/30 23:20, , 3F
05/30 23:20, 3F
→
05/30 23:20, , 4F
05/30 23:20, 4F
→
05/30 23:20, , 5F
05/30 23:20, 5F
→
05/30 23:21, , 6F
05/30 23:21, 6F
→
05/30 23:21, , 7F
05/30 23:21, 7F
→
06/01 15:48, , 8F
06/01 15:48, 8F
→
06/01 15:49, , 9F
06/01 15:49, 9F
→
06/01 15:50, , 10F
06/01 15:50, 10F
→
06/01 15:51, , 11F
06/01 15:51, 11F
→
06/01 15:53, , 12F
06/01 15:53, 12F
→
06/03 11:33, , 13F
06/03 11:33, 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