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遺產過戶程序
※ 引述《harmonies (know yourself)》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遺產過戶程序
: 時間: Thu Apr 22 21:17:50 2010
: 外婆去年12月過世後留有一筆土地
: 生前是喪偶後再嫁給我外公
: 外公也是喪偶後與外婆結婚的
: 兩人也都是帶著原本的子女結婚的
: 後來又生下了我媽等兄弟姊妹
: 也就是我媽同時有親生的手足、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
: 因此一直都有些恩恩怨怨
: 現在要繼承外婆這筆土地時
: 有部分的兄弟姐妹不願意把資料證件等給代書辦理繼承
: 造成到現在都無法辦理繼承
: 所以想請教一下:
: 辦理繼承 一定要全部有繼承權的人都拿出資料證件給代書一起辦嗎?
: 沒辦法各個繼承人拿著文件去辦理?
: 這樣因為少數幾個故意不配合的人而無法辦理繼承不是很不合理嗎?
Yes,法律就是這樣訂的,所以法律有另外規定遺囑這個東西。
: 他們希望我舅舅跟我媽等拿錢買他們的繼承權....
: 因為代書是舅舅請的 法律我母親也不懂
: 我查過資料若是過了一段時間未辦理會被處以罰鍰
: 為了一些人而其他配合的人要受罰 實在是很不合理
: 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回覆一下
: 我媽媽從小到大都為了自己家裡的事煩得不得了
: 想說外婆過世後與某些人的關係終於可以結束了
: 沒想到還要為了遺產的問題牽扯
: 先感謝閱讀文章的各位了
首先要確定的是外婆的繼承人是誰
外婆的繼承人是他的配偶跟"外婆親生的子女"
那些非"外婆親生的子女"得要是後來有收養才擁有繼承權
故,你文中所述的"他們",你要去查清楚"他們"到底有沒有被外婆收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3.7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問題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