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醫療法61條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巴士狗兒)時間14年前 (2010/03/24 09:4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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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條   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請問衛生署在哪裡有公告? 之前看新聞說在網路上面促銷療程有犯法 但是翻施行細則又沒看到有關61條的事項 順便問在PTT各板PO類似"萬元療程免費送"的字眼,是不是違法或違反站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4.82

03/29 21:47, , 1F
有違反醫療法喔
03/29 21:47, 1F
文章代碼(AID): #1BgMv75c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