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醫療法61條
第 61 條
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請問衛生署在哪裡有公告?
之前看新聞說在網路上面促銷療程有犯法
但是翻施行細則又沒看到有關61條的事項
順便問在PTT各板PO類似"萬元療程免費送"的字眼,是不是違法或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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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2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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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21:4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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