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房東毀約,不還押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The Lovely Bones)時間14年前 (2010/03/04 21:1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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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6773467 (O.O)》之銘言: : 事情經過: : 這件事是幫我朋友問的 : 她現在租的那原本一個月14000(家庭式) : 這學期開始房東忽然說要收18000 : 還說不繳妳們就搬走且押金也不退 : 押金是5000 : 跟她住的其他兩人都想說算了 : 5000就賠給她 : 問題: : 我朋友的爸爸是打算請律師 : 但請律師也是一筆費用 : 可是這樣縱容房東 : 不知道下一個受害的又是誰 :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房東得到教訓 : 一定要請律師嗎 : 還是有其他辦法呢?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這禮拜要考試,來積點陰德好了! S‧O‧P標準化作業流程: 一、請先拿出租賃契約找出當初約定每月租金額度為多少。 二、如果有約定每月應給付若干元後,請再找契約中有無寫   明出租人得否有變更租賃物租金之權利? 三、承上,若有,原則上要接受調高租金之意思表示,這種   條款約定通常係出現於商用租賃契約中;若無,則出租   人片面變更租賃契約之內容,則應端視承租人係否願意   承受,若願意承受時,則變更租金之法律行為有效,若   不接受,則出租人之變更契約租金內容之法律行為無效   ,此時承租人僅需依照原本契約內容給付租金,出租人   對此給付之租金可以拒絕受領,不過會變成債權人之遲   延責任,其風險由出租人承受。 四、若出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單獨變更租賃契約內容時,   此時承租人若因此無法使用該租賃物時,可依據民法第   二百二十六及二百五十六條規定,解除租賃契約,無庸   將當租之押租金賠償與出租人;另承租人因此受有損害   時可向出租人請求損害賠責。 五、對於押租金之返還,與租賃契約是二個不同的契約,原   則上都會在同一份租賃契約中載明,但法律上實為二種   不同之契約,而當租賃契約消滅後,押租金契約仍不受   影響,僅係出租人對於該押租金部分無占有權,必須返   還給承租人。 六、建議先寫存證信函催告出租人,其擅自變更租金行為,   乃屬不合法之變更(如果沒有條款約定可變更下),如   出租人仍執意為之時,承租人得要求依據民法之規定,   解除雙方租賃契約,並要求返還押租金,如承租人因此   受有損害時,一併賠償。 附註,上述論述係基於為定期租賃契約中,若係租賃契約結 束後另重新變更時,不受上開步驟拘束。  -- 科科醬 ▃▅▅▅▄ ▂▃▂ 要不要一起科科? ▂▃▂ 幹你媽的我超科科! 妹科科謀? Do you want to ker ker together? ⊙ ⊙ 要ㄅ要1啟ㄎㄎ? ㊣科科出品㊣ 一緒にココしない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4.27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14.44.4.27 (03/04 21:11)

03/04 21:25, , 1F
故,建議先發書面通知給企業經營者要求就未開封部分解約
03/04 21:25, 1F
文章代碼(AID): #1BZx4knZ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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