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警察這樣有不當的地方嗎?
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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