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開車門擦傷對方腳

看板PttLifeLaw作者 (wombat是胖胖熊)時間14年前 (2010/02/19 19:08), 編輯推噓14(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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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8年8月7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老婆腳撞到車門,送去醫院後醫生診斷為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和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都有保險且都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媽在樓下白線內停車因為鄰居覺得我媽停車技術不好,    就幫忙停車之後因為車窗沒關,我媽又進車內關窗,之後    離開車子時沒注意後方有車遂開門,而對方亦未注意我媽    在車上所以也快速通過,因此擦傷對方老婆的腳。但未碰    撞到對方機車所以對方機車無受損之情形,機車與人皆未    倒地,但為求慎重仍帶對方去醫院檢查,經醫院檢查確定    只有擦傷,但意外發現他老婆懷孕9週,而後四天我媽皆    與對方連絡並探視他老婆的情況都是良好,直到他們回南部  婆家。之後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誰知三週後他老婆流產,經    當地醫院確認是八月二十七日陣痛,隔天二十八日流產,    對方遂怪罪於之前的車禍並要求200萬賠償,而我們仍是交由   保險公司處理,之後到了一月中才得知對方和保險公司因為    對方堅持要求200萬而無法達成共識,對方即於2月初告上法院。    六、問題: 1. 對方要求我們對流產負責,請問我媽會需要為此負責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66.249 ※ 編輯: bestteam 來自: 114.37.166.249 (02/19 19:10)

02/19 19:14, , 1F
這個問題要問醫師啊 法官也是根據醫師說的判 @@"
02/19 19:14, 1F

02/19 19:23, , 2F
請對方提出醫生證明車禍所造成的傷害,與流產有直接的關聯
02/19 19:23, 2F
※ 編輯: bestteam 來自: 114.37.166.249 (02/19 19:28)

02/19 19:29, , 3F
和解時有請他提出醫生證明他一直說醫生不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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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37, , 4F
病歷有的醫師一定要給 按照病人希望的寫的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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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37, , 5F
所以拿不到表示可能是拿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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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43, , 6F
爭點在於車禍的發生與流產之損失有無相當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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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44, , 7F
對方就算提出診斷證明 您們也可以要求法院到指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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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44, , 8F
進行診斷 看看通常這種情形發生係否會導致流產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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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45, , 9F
鑑定結果也僅供法院參考 最後還是法官自由心證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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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9:45, , 10F
醫生大概不敢開「流產與三週前腳部擦傷有關」的證明吧。
02/19 19:45, 10F

02/19 20:02, , 11F
幾號提告的???? 非常重要歐~~~
02/19 20:02, 11F

02/19 20:03, , 12F
不同的日期處理方式也不依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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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03, , 13F
還有保險是哪一種保險???? 其實這就是全權給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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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03, , 14F
然後不過問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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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11, , 15F
差兩天就6個月時提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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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13, , 16F
婀..對方刑事告過失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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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13, , 17F
民事侵權行為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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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13, , 18F
是告刑事還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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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0:18, , 19F
他告刑事但目前不知他用什麼罪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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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21:20, , 20F
對媽媽應該是過失傷害 嬰兒的話..過失傷害致死(?)
02/19 21:20, 20F

02/19 22:30, , 21F
是胎兒且剛懷胎4個多月此客體應該還不算人吧?
02/19 22:30, 21F

02/19 23:09, , 22F
誰說胎兒還不算人?
02/19 23:09, 22F

02/19 23:10, , 23F
查一下民法6至7條吧
02/19 23:10, 23F

02/19 23:18, , 24F
那不就是寫著死產就不算嗎??
02/19 23:18, 24F

02/19 23:26, , 25F
刑法應該不行類推適用民法規吧?
02/19 23:26, 25F

02/19 23:57, , 26F
胎兒在刑事法上算不算傷害罪的客體..有肯否二說
02/19 23:57, 26F

02/20 02:19, , 27F
我國實務及傳統通說採獨立呼吸說 德國通說採分娩開始說
02/20 02:19, 27F

02/20 02:19, , 28F
這兩說對於四個月的胎兒應該都不認為是人
02/20 02:19, 28F

02/20 16:58, , 29F
就是因為胎兒「不是人」,所以才有民法第7條的規定。
02/20 16:58, 29F

02/21 19:18, , 30F
不太可能有醫師會願意開這種難以判定的證明給他,這是自找
02/21 19:18, 30F

02/21 19:19, , 31F
麻煩的行為,開立診斷證明時不會寫醫師自己也無法判定的事
02/21 19:19, 31F

02/21 19:23, , 32F
真的要判定最後恐怕得靠解剖確定死因,很少家屬會想做
02/21 19:23, 32F

02/22 18:58, , 33F
八月七號時 九星期 八月二十八流產 == 十二星期才三個月
02/22 18:58, 33F

02/22 18:59, , 34F
三個月的胎兒...小腹都還平的勒 解剖太困難XDDDD
02/22 18:59, 34F
文章代碼(AID): #1BVd4X3V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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