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關於網路買賣的疑問
看板PttLifeLaw作者Unconsciou (~黯然口香糖"<(‵▽′)>")時間14年前 (2010/02/13 19:4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可以報詐欺 我報過而且還是才100元的
可能有人會笑我100報什麼案浪費自己時間
可是我覺得 因為小錢就讓對方逍遙法外我真是太不甘心
建議妳寄簡訊通知對方限期處理
ex:我會說限你明天中午12點前告知我宅配單號!
否則後果自負,你可以衡量繪圖板也不便宜,我一定會去報警!
詐欺是刑案,詳情自己google或165!
通常這樣,對方就會求你不要報案,他...吧拉巴拉巴啦~"~
如果對方還是不理
你可先撥165,甚至會有員警到府協助報案(看過網友說的 我是自己去警局)
不過,報案成立,若要和解不開庭,好像要到對方所屬轄區警局和解
(因為我那件是一個口氣很差很爛的惡警,叫我去三峽某個不知名的山頭警局和解)
我氣岔了反問我為何要為一個故意詐欺罪犯跑到山裡幫他銷案?
該警察說那你要到板橋地方法院嗎!很兇
我說去就去,我怕什麼??
於是後來開庭我就去了...不過去了也遇到不良檢察官一副就是這種小案也來浪費公帛
一直叫我和解,對方也不是故意的云云
可是對方明明就是故意的,留假電話,等了三個月也都完全不處理
這種人就是咬定大家不會為小錢報案!
(還在檢察官面前抽泣:那我帳戶怎麼辦!被凍結了耶...)
那時年紀小,又很氣大老遠跑到板橋遇到檢察官一整個偏頗罪犯
就和解了,只拿回100+一肚子鳥氣
有任何確鑿對方犯意的證據,信件紀錄等等,都呈堂證供阿!
別像一樣傻...唉,拿個匯款紀錄就去報警了,沒附上對方惡行紀錄....
※ 引述《NPID (NPID)》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最近在PTT跟網友EBM買了一塊繪圖板
: 遲遲沒有寄來,他回我信件說2/8已委託家人送出
: 但我到現在都沒有收到,而且在匯完款後,他回信就超慢(明明看完信也不在當天回
: ,也沒有任何解釋)就讓我等了超過一禮拜
: 高雄到花蓮跟我收200元運費〉早該寄到了吧
: 昨天終於回我信說要幫我查編號
: 到現在還是沒回..完全沒心處理,又不來信告知有什麼困難
: 該篇文章也還在兜售:我懷疑他該不會是詐騙吧?
: 問題:
: 我懷疑是詐騙,可以去報案嗎?
: 有沒有什麼相關法令可以保障在網路上買東西,如果賣方拖延,
: 可以要求退款之類或賠賞?或者強制對方在何時將貨物送出呢?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41.194
推
02/13 22:16, , 1F
02/13 22:16, 1F
檢察官和我講是叫我們和解
給我的是不起訴處分書
所以我才生氣><!!
節錄重點部份如下
不起訴處分理由:
(一)查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 意圖不法所有
(二)查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 詐欺
(三)查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 施用詐術
(四)查無充分證據證明告訴人因被告之行為 而陷於錯誤
(五)告訴人與被告已達成和解,並表示不願追究之情
(六)綜上所述,查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 詐欺行為
*~~~~睜眼說瞎話!!
好啦
我知道是例行條文
可是我覺得我好像被騙了
所以我說可恨當時無知....
其實就算多有知
檢察官嫌我案子小 若我不肯結案 只怕被刁難吧...
官吶~~~
※ 編輯: Unconsciou 來自: 220.138.41.194 (02/1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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