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頂樓屋頂滴水問題
我和原po有類似的問題,不過我是五年前買來的房子,就有前屋主已建的鐵皮屋頂,
就是那種好幾根鐵條(十根)支撐的鐵皮"屋頂",前屋主在頂樓養魚,結果賣給我們拆掉魚
池,留下屋頂,只為了擋雨!
但這樣子隨著屋齡增加,或者結構因對面工地施工受損,我家三年前天花板開始出現了漏
水,於是我們也加裝了所謂的天溝將雨水導到樓下去,儘管如此,我家還是在漏水,因為
雨仍會潑進頂樓的地面。
家中天花板會漏水,我們"自費"買了瀝青及水泥到樓上去舖,結果還是漏水,請對面工地
派員來察看,結果也治不了水,來了三、四次仍用不好,後來儘管找里長協調,他們也不
再來了。
最近樓下一樓的住戶反應,要求我們將水管往外延伸導到更外側的水溝蓋上。
我就很悶了,我家漏水自費修補還用不好,結果也沒要求公寓的住戶來出錢,導到樓下的
水管也是將水導到水溝蓋上,只因為他反應颱風天風大、雨大,會將水吹回他們的牆面,
造成滲水,因此要我們改管。
我實在是不想理他,因為原管線是導到水溝蓋上,又不是導到他家門口。
因為颱風天造成水回吹到他家牆面造成滲水進去,他應該要檢討的是不是牆面也因為對面
施工造成牆壁龜裂,自己想辦法補吧,怎麼會要求我們改管。
結論是: 住最上層的住戶是不是比較倒楣,漏水了,自己想辦法。 把水導到樓下,又有住
戶哭夭。
既然照前述各位討論的,既成違建只是緩拆而已,那我想問拆了屋頂,造成我家天花板漏
水更嚴重,我能否要求住戶平攤抓漏的費用呢?
又,我也不想承認這個頂樓的鐵皮屋頂是我家的,頂樓從沒限制過住戶使用過,也沒人說
要去拆,哪天鐵皮屋頂釀禍,我們可以不承認嗎? 由所有住戶平攤是可以的嗎?
※ 引述《zug (火車)》之銘言:
: 所以的既成違建,只是台北市政府不會去拆,因頂樓平台是共用的,
: 因此不論是何時的違建,同棟的住戶,均可以打民事官司,要求恢復頂樓平台原狀
: 而且還可向占用人請求不當得利,就是要求賠錢。
: 告上法院,九成九法院會判要拆。
: 頂樓違建要避免被拆,一定要有以下兩個前提,一、七十四年以前就有的違建
: 二、同棟住戶「全部」通不追究。缺一不可。
: 至於頂樓漏水的問題,「理論上」頂樓是全體住戶的,要由全體住戶共同出錢修
: 但頂樓被你們占用了,你還是乖乖的全部修好,免得惹毛樓下,一狀告上法院
: 要你們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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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2.210.251
※ 編輯: aisme21 來自: 210.202.210.251 (01/1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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