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徵人文被以"性別歧視檢舉"
標題選擇用[勞資],在我看來還滿諷刺的
您違反的法律提供您參考如下: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7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在此限。
第38-1條: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三條第一項後
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看看您能不能說明招募的職位符合第7條但書規定吧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七條但書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
者或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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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熱心的渾蛋咧
被檢舉應該是剛好而已
※ 引述《XD456 (神風幹炮俠)》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在討論區PO文徵人 徵人文章在"希望性別"這裡寫了女性
: 結果不知哪位熱心的渾蛋去跟勞工局檢舉 現在有公文來到公司 明天我得跟經理解釋
: 還是有一些男性版友來信詢問 我也說履歷會幫你們送 從來沒有拒絕過
: 不過也沒有人來面試過 這樣也算歧視嗎?
: 問題:
: 這樣要怎麼解決? 去跟勞工局解釋就好了嗎? 還是要提出什麼證據?
: 現在要回覆勞保局的公文了 這樣要怎麼寫阿?
: 我不想因為這樣被公司辭頭路阿~~~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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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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