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私校公保與勞基法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確定你要丟我??￾N N)時間14年前 (2009/12/08 20:2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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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妹我上份工作是在私立學校擔任行政幹事 後因我請了兩個半天的事假, 學校以我不尊重工作環境將我解職 在11/21告訴我做到11/30就好 並告訴我在試用期內無法給予遣散費 而從11/21~11/30之間皆無告訴我需要辦理任何離職手續 (因此我傻傻的認為,被迫離職不需要辦理手續@"@) 直到今天我發現學校沒發給我11月份的薪水 從之前同事口中打聽出來才知道 他以我沒有辦妥離職手續而不願意付給我11月份薪水 並在這段期間也不主動聯絡我須辦妥手續 惡意積欠薪水 打聽之下聽說是我回去帶新人才願意發給我上個月薪水 (其實我早在知道要離職的那時,就已經帶了兩個新人來接替我的位子 只是那裡環境太惡劣,兩個新人在我離職後,又紛紛離職。) 問題: 1. 私校保的是私校公保,在職期間無保勞保,請問適用於勞基法嗎? 我是否可以領取遣散費呢? 2. 惡意不發11月份薪水,也不告知要辦理離職手續,直接扣押薪水是否合理? 有沒有法律途徑可循? 3. 若校方人事要求我需再帶新人才願意給我薪水,該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沒事來看看文章 XD~~~ http://www.wretch.cc/blog/cerat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69.218

12/08 22:28, , 1F
原po正妹! 達人快出現吧
12/08 22:28, 1F
文章代碼(AID): #1B7aN9d2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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