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使用非法軟體後要改邪歸正
※ 引述《bluecoldfish (假文青真宅宅)》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的同事家開了一間有營業登記證的設計工作室,近來收到某律師事務所寄來的信函,
: 上面指控我同事家使用盜版軟體.
: 我同事第一時間很慌張,趕緊打電話到A軟體經銷商詢問,深怕是新的詐騙手法,一不留意就
: 報上了工作室的名稱,對方一查,冷冷的說軟體價錢很硬,一套約13萬,沒有議價空間.
: 後來改用"新個體戶"的身分,去B家軟體經銷商詢問,意外得知若是乾淨沒有前科的個體戶,
: 價錢可以再商量,但倘若是已在黑名單上的公司,價錢會比較貴.
: 問題:
: 我同事想請朋友以新個體戶的方式購買(經銷商不會登記名字),
: 然後再轉給自家工作室使用,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 我們覺得新序號尚未啟動前,軟體可以自由轉讓.所以此法應該可行吧?
: 但我也知道我們是買軟體的使用權,而不是有它的擁有權,不知各位高見?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個人以權利耗盡原則來闡述一下
我認為軟體也能適用權利耗盡原則,轉移所有權
不然註冊之後的東西都不能轉移,我認為並不合理
況且版權的東西何只軟體?書籍、文章、寶石、甚至是室內設計
都能主張著作權
試問一個畫家的作品,第一手賣給A,A在百年之後賣給B,難道畫家的後代可以主張著作
權而不能轉移?
那我今天購買一套WIN7但是我買了之後啟用之前不想用,我不能賣在網路上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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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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