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樣告的成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珊珊)時間14年前 (2009/09/30 15:59), 編輯推噓11(11016)
留言27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事實經過: 因為某個人做了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我朋友到某BBS站的暱名版去抱怨 打出了那個人的綽號 還問候他老母 之類的話語。 問題: 請問那個人有權力可以去查匿名的IP來告我朋友公然汙辱嗎? 告的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54.14

09/30 16:06, , 1F
綽號是重點 看綽號是否能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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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09, , 2F
認識他的人就知道的綽號 但是他有權力去查人IP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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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2, , 3F
她可以直接告不用查 查出是誰是檢警的責任 她只要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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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3, , 4F
所以其實匿名是沒有保障到發言人囉?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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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3, , 5F
要自己找出兇手才能告那這世界大多數犯罪就都不能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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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5, , 6F
謝謝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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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6:19, , 7F
增加被查出的難度不算的話 的確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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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17, , 8F
你覺得犯罪者實行犯行的過程是種需要保護的隱私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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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31, , 9F
還是會被保護啊,否則就不會要求踐行一定正當程序,及採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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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7:31, , 10F
證排除法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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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9:03, , 11F
很難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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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9:42, , 12F
樓上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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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9:51, , 13F
通常綽號會一對多 沒有專屬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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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07, , 14F
很難告成 除非她能證明 看到該篇文章就會知道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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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07, , 15F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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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36, , 16F
說人綽號就告得成除非現在還是警總時代 可以用推想你在罵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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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37, , 17F
就能治罪 李敖以前每天說連戰把老婆打成白癡都沒事了 因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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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38, , 18F
並非指名國民黨主席連戰 而他也有把握向法官闡述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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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52, , 19F
不過刑法公然侮辱,誹謗罪"可得推知之人"仍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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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9, , 20F
可推知到底定義在哪裡? 如果我今天找一個人說他也是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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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10, , 21F
綽號 那不就告不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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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19, , 22F
如果對方查到IP,檢官能證明雙方有某種交際關係,就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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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0, , 23F
能可以推論出來,既然知道"綽號",不可能找一個不認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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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1, , 24F
姑且不論告成的機率有多大,我是覺得當你做一件事情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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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2, , 25F
想一想是否有可能會觸法,因為當你把命運交給檢方法官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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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2, , 26F
做決定的時候,都是對自己提升一定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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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29, , 27F
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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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mm_zsn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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