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棘手的卡債問題QQ
如果債務原本金額為100萬左右,一年利息加違約金等,約莫會增加30-60萬元不等。
一 我現在如果找工作、等找到工作了想跟銀行協商繳款還可以嗎?
: 個別協商實在是太累人了
: 可以再次找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嗎?還是就去辦清算?
1.依您前文所述,有參與過協商,不知是指前置協商或是95年一致性協商,
若您當初參與為95年一致性協商,不論任何條件,都可以重新和最大債權
銀行洽談「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還款期數最長180期、利率最低為0%,
比民國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時,還款期數最長120期、利率最低為0%還要優惠。
2.若無法進行「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個別協商固然較麻煩,
但在與銀行溝通下,有機會減免部份利息及違約金,而且我相信,
只要態度誠懇,銀行不會過度刁難(當然可能有少數例外)。
3.清算原則是針對無固定收入者,對債務人的限制會比較多,
信用註記期間較長,而且債務人能不能免責,需要法院的裁定,
並非清算終結就一定免責;最後,債務人也還要去向法院聲請復權,
法院裁定復權,債務人才能恢復正常人的生活。
到底是要選擇更生程序或清算程序,由您自己衡量後決定;
但法院比較鼓勵債務人利用協商程序解決債務,如果協商成立,
則依協商條件履行,債務人以後不會有信用破產的問題。
如果協商不成立再聲請更生解決債務,非不得已,
不用聲請清算程序,對債務人、債權人雙方都會比較有利。
4.法院目前承辦案件量龐大,即便為非訟程序,但因為人手不足,
案件進行緩慢,至少需半年以上時間,在未開始更生程序前,
利息仍逐日增加;另,聲請條件為有不可清償或有不可清償之虞之情形,
程序進行中法院多半仍會鼓勵聲請人嘗試進行協商。
二 我希望可以延長繳款年限,金額可以繳少一點
: 畢竟家裡父親長期身體不好需要我來支出醫藥費
:
同上所述,「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還款期數最長180期、
利率最低為0%。即便是個協,仍有可能與銀行達成此一條件,
重要是要讓債權人知悉還款之誠意及態度懇切。
若依債務金額150萬元計算,每期還款金額約8,400元,共分15年攤還。
另建議若有金額較小之債權銀行,
能力負擔內(例如:不另外向他地下機構借錢)可考慮一次結清,
有機會爭取還款空間。
三 有沒有可以建議更好的還款機制?
: 不想被銀行強制扣薪阿~
: 因為以後有可能會在公家單位服務
1.所謂最好的還款機制,其實因個案而異,在未通盤瞭解您的情形下,
實在無法論斷。
2.您不想被銀行強制扣薪的原因我無法推測,
但如果持續未繳納還款,原則上銀行會請求參與薪資分配;
屆時務必保留相關單據,計算加總扣薪總額,以便抵銷債務。
3.基本上在公家單位服務反而較不必擔心扣薪,
部份私人單位,在受雇員工有債務情形下,可能會請他走路。
4.不想被銀行強制扣薪,協商是最快的。
如果進行更生,必須要等法院裁定開始更生,
但扣薪部份仍有可能保留於公司,只是未移轉予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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