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嚴重拖欠租金 請教何解?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維尼)時間15年前 (2009/01/01 23:55),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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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mgodie (人善被人欺)》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昨天才意外聽到我媽講電話講到有點快哭,逼問下,我媽才說房客(A)拖欠租金不給 : 我之前都以為我媽處理好好的,我媽也沒跟我提起過,我也不好意思去管租屋. : 沒想到原來A擅自當起二房東租給B(A經營不善,倒店了),B經營的還可以 : 不過我媽跟A是收23k,A跟B收25k : B都有按時付租金給A(最近我媽找來B談話才知) : 這樣A還拖欠15個月以上不給我媽租金 : 然後不知怎樣跟我媽盧,我媽電話說到激動處,只說"A趕快給我搬出去就好.." : 我媽很善良 工作到60歲才退休 每月領個2萬出頭拉拔4個小孩長大 : 我沒有很長進 畢業找工作不順 好不容易邊工作邊補習2年多 才存個6~7萬 : 現在想全職準備考試 : 也因此這幾年也無法給我媽孝養金 這個可惡的A竟然每月坐享25k租金 : 我還沒有直接和A交涉 : 但是研判拖了這麼久 我想A也不太可能吐出錢來(但還是想拿回錢 A太可惡了) : 問題: : 我只念過基本的法緒(補習班) 也沒有上過法庭的經驗 : 1.怎樣的方式可以確保拿回該拿的租金 : 還有 : 2.怎樣可以防止損害繼續擴大(我媽趕不走A : 3.我媽願意跟B繼續簽租約(B經營的還可以),但是現在的租約可能是AB之前,要怎樣處理 : 或是 : 4.政府單位有哪可以尋求(免費或是合理價錢的)法律的協助 : 5.找律師 可能要多少錢?或是多少才是比較合理的價錢(我沒經驗) "新竹"哪找 :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1. 租賃關係通常依據的都是租賃契約 (因為租賃的規定很多"除契約另有規定"的字眼) 所以應該要看你們的租賃契約如何約定 假設:你們租賃契約沒有提到轉租的情形 那麼依民法443的規定 房屋租賃的轉租原則是允許的 (以下修改一下 感謝H大) 但仍不可"全部轉租" ※37上字7633 (一)租賃房屋之契約,並無反對轉租之約定者,依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 第一項之規定,承租人雖得將房屋一部轉租他人,然如將房屋全部 轉租他人,則雖無此約定,亦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為之。 所以說 如果是全部轉租的情形 可逕行終止契約 (除非契約約定可以全部轉租) 終止契約可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給A (給個相當期限EX:98.01.15 解除占有 ) 2. (刪除) 3. 關於跟房客B的關係 因為你跟B其實沒有契約關係 所以如果要跟他繼續租賃關係的話 你們要跟他成立契約 但這裡要注意到一個東西就是 期限的問題 同我前面的舉例 假設你們給A的存證信函中 是命A於98.01.15解除占有 則你們跟B簽約的時候租賃期限就要從98.01.16開始 否則會有重複出租的問題 (那到時會跟A扯不清) 另外 跟A終止契約時 最好也要跟B 喬好近期的租賃關係為和 4. 建議以後可以將租賃契約做公證(幾千塊錢) 租賃契約作公證的時候 可以約定 "如租金給付有遲延時 得逕行強制執行" 有這兩句話的話 到時候可以直接拿租賃契約去法院作強制執行 這樣就不用透過起訴 很麻煩 又很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41.143

01/01 23:57, , 1F
第一點 只能轉租部分 看文義應該是全部轉租?
01/01 23:57, 1F
※ 編輯: roye147 來自: 218.175.41.143 (01/02 01:42)

01/02 01:44, , 2F
有幾點討論一下:1.佔有人不是A,寫信給A定期限解除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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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45, , 3F
好像並無實益 2.443條的解除契約是形成權 不須預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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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解除後A使用房屋權利就消失 所以應該可以馬上跟B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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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贊同推文見解,全部轉租應非443但書許可的部份,需有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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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想當事人比較在意的或許是之前積欠租金與轉租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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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55, , 7F
可不可以另外依不法管理(177II)索討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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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認定上是否因為早已知其事而未有反對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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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採信相對人有信賴其轉租之行為有得其同意之外觀.
01/02 01:57, 9F

01/02 01:58, , 10F
最後僅得依租金給付遲延的程序進行救濟.
01/02 01:58, 10F
文章代碼(AID): #19NEU4h1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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