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媽媽姊姊的女兒的女兒,這樣可以結婚嗎
※ 引述《Iolaus (^^)》之銘言:
: : 媽媽姊姊的女兒的女兒,這樣可以結婚嗎
: : 就是表姊的女兒
: : 請問這樣可以嗎
: : 聽說不行耶
: 你媽媽的媽媽
: / \
: 你媽媽 你媽媽的姊姊
: / \
: 你 你媽媽的姊姊的女兒
: \
: 你媽的姊的女兒的女兒
: 依據民法第983條規定,旁系血親,五親等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
: (疑?這好像是作業耶,不過圖都畫了,不PO可惜,但作業要自己寫喔)
路過...不過你的民法條文怪怪的 囧
幫你補充好了...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原po的情況是因為第二項的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所以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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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故事裡,
我容許感情有上、下集。甚或一兩篇番外篇,
卻不容許有續集存在。 因為,當斷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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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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