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購屋糾紛 交屋點交有爭議
※ 引述《ariel2007 (ariel)》之銘言:
: 我們是第一次買房子
: 又沒有透過仲介
: 現在的狀況是房屋已於前兩天過戶於我名下了
: 昨天晚上5/9我們與屋主進行點交並交付尾款
: 點交時並不順利所以並未透過
雙方合約上關於屋況之裝潢部分的品質,條款約定
內容是?
合約上有沒就裝潢部分,特別列出計算的價格?
雙方合約上,尾款支付的條件是?
有無明文約定,須通過屋況驗收?
: 原以為是小問題,因此還是先開星期一的票給他
: 屋主承諾今天請工人修整下午五點前再做一次點交
: 誰知今天我們提早過去打開出問題的木頭地板
: 裡面用的夾層不是木板而是密集板(就是一般賣場買的三層櫃後面那種板子)
: 且因為潮濕所以都已經發霉變形
: 三間木頭地板都是這樣的情形
三間木頭地板是指:三間房間的木頭地板?
房屋有幾間房間?有多少木作裝潢部分?
三間木頭地板的瑕疵,約佔木作部分的比例?
有無檢查過,還有其他屋況的瑕疵?
是否請有其他設計師估價,更換上述木頭地板,所需的總花費約多少?
19萬以內可以解決嗎?
: 我們當然不通過點交已先請工人跟設計師簽點交不成功的單子(屋主今天出國有電話聯絡)
: 因此我們十分後悔已經將尾款開票給他了
: 想星期一一大早到銀行止付,並透過代書開存證信函
: 因為我們感覺受騙了
: 後來為了避免名譽或信用受到影響因此跟家人討論後
: 決定想要請屋主將票還給我們
: 我們先用160萬的現金跟他換票
: 剩餘的19萬(尾款179萬)
: 待他請的工人完成整修後(他答應重新買木板重作)
: 我們點交滿意後再歸還,但屋主不同意
: 因為他說他已經跟設計師結清帳目了,他要叫設計師公司開一張公司票(約10萬)來當保證
: 但我們不想,畢竟設計師並不是我們請的,我們不想跟屋主以外的人有其他金錢上的糾紛
: 另外
: 我們已經對屋主跟他請的工人不信任了
: 所以提出我們自己找人自己做,會報價給他,錢從19萬裡面扣
: 屋主不答應,我們就說這樣只好就是止付讓他179萬都領不到
: 他就說那就只好訴訟了並掛上電話
所以最後結果是:179萬的支票仍在屋主手上?你們並沒有支付160萬現金尾款?
若是,支票開何時到期?發票人是你本人還是其他人?
寄發存證信函之內容,有無請求交還支票?
: 請問大家這樣到底誰有理?
: 若真要訴訟誰贏的機會比較大?
以上問題先請補充說明喔。
另外,因為不是支票遺失的情況,應該不能要求銀行「止付」。
如果近期內未有其他張支票到期,且這張票下星期即將到期,可以思考一下
是否先讓它跳票?
: 以上幾個方法到底哪種比較合理?
: 請大家幫幫忙
: 真的很急
: 或是可以介紹認識的律師給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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