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公寓與鄰地建物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還我八年青春歲月)時間16年前 (2008/04/07 23:5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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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ne211087 (annerch嫺)》之銘言: : 我門公寓隔壁的空地在去年時候開始要蓋房子 : 當時建商有根我門大廈定一契約 : 假若在施工期間 我門大廈因他們施工而有造成毀損 他們會理賠 : 並且壓了張六萬元的支票在當時的主委A : 後來在大樓與鄰地交接的地方出現毀損 : 於是主委A就寄了一張存證信函給建商而後就自動去兌現六萬元 施工前跟施工中該處有無拍照存證 A 也很奇怪,自行決定行動 : A主委任期屆期便移轉主委職務給B(我爸)還有六萬元 : 而建商認為此處毀損與施工無關故也寄了存證信函給B : 要求退還所侵佔的六萬元 : 目前B的窘況 : 因為此處毀損之因難以考證 加上B不想上法院出庭 所以想息事寧人 退錢了事 請專業人士鑑定就好了,千萬別息事寧人 : 可是B所住的大廈住戶C(律師)卻認為 : 若B退錢給建商 對大廈住戶有背信之虞 B可能會被住戶提告 : 所以 該怎麼辦呢 在還沒鑑定出責任歸屬前,暫時不需要退 : 真是件頭痛的事 難道要請鑑識科來鑑定毀損責任歸誰嗎 很簡單 到建築師公會申請其鑑定委員鑑定就可以了 不過需要鑑定費用 也可以去縣市政府之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申請處理 或者去建管單位舉報也行 那一定勒令停工,看是誰較吃虧 一般來說建商都希望做好敦親睦鄰關係 如此房子才好賣 鮮少會有走上法律解決的 : 還有法律上有關於"背信"的條文嗎 還蠻想看看的 : 這應該算是民法的範圍吧? 可是建商的存證信函有提到刑事責任 那會是什麼阿? -- ※ 編輯: shawn1018 來自: 218.162.96.7 (04/08 00:15)

04/08 00:32, , 1F
效率好快喔 謝謝
04/08 00:3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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