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公寓與鄰地建物的問題
※ 引述《anne211087 (annerch嫺)》之銘言:
: 我門公寓隔壁的空地在去年時候開始要蓋房子
: 當時建商有根我門大廈定一契約
: 假若在施工期間 我門大廈因他們施工而有造成毀損 他們會理賠
: 並且壓了張六萬元的支票在當時的主委A
: 後來在大樓與鄰地交接的地方出現毀損
: 於是主委A就寄了一張存證信函給建商而後就自動去兌現六萬元
施工前跟施工中該處有無拍照存證
A 也很奇怪,自行決定行動
: A主委任期屆期便移轉主委職務給B(我爸)還有六萬元
: 而建商認為此處毀損與施工無關故也寄了存證信函給B
: 要求退還所侵佔的六萬元
: 目前B的窘況
: 因為此處毀損之因難以考證 加上B不想上法院出庭 所以想息事寧人 退錢了事
請專業人士鑑定就好了,千萬別息事寧人
: 可是B所住的大廈住戶C(律師)卻認為
: 若B退錢給建商 對大廈住戶有背信之虞 B可能會被住戶提告
: 所以 該怎麼辦呢
在還沒鑑定出責任歸屬前,暫時不需要退
: 真是件頭痛的事 難道要請鑑識科來鑑定毀損責任歸誰嗎
很簡單
到建築師公會申請其鑑定委員鑑定就可以了
不過需要鑑定費用
也可以去縣市政府之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申請處理
或者去建管單位舉報也行
那一定勒令停工,看是誰較吃虧
一般來說建商都希望做好敦親睦鄰關係
如此房子才好賣
鮮少會有走上法律解決的
: 還有法律上有關於"背信"的條文嗎 還蠻想看看的
: 這應該算是民法的範圍吧? 可是建商的存證信函有提到刑事責任 那會是什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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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wn1018 來自: 218.162.96.7 (04/08 00:15)
推
04/08 00:3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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