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醫療工作糾紛

看板PttLifeLaw作者 (BOB)時間17年前 (2007/07/24 21:07), 編輯推噓7(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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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aranth (liann)》之銘言: : 原發文者的母親是在醫院的實習看護,當天原本要幫病人測血糖 : 用簡易血糖機測血糖的流程是把病人一滴血滴在血糖機試紙上讓它判讀, : 一般是用血糖針刺一個小傷口來取得血液檢體 : (血糖針是類似按壓筆的一種採血針,除非故意否則不會有針扎事件), : 當天因為醫院人員忘了調/訂器材,所以只好拿一般針頭抽靜脈血做檢查, : (這是一般不用的方式,但不算錯誤方式) : 結果發生針扎事件(針上沾到病人血液又戳到自己), : 該病人有血行性感染疾病因此發文者母親有被感染的可能 : ~~~~~~~~~~~~~~~~~~~~~~~~~~~~~~~~~~~~~~~~~~~~~~~~~~~~~~~~~~~~~~~~~~~~~~~~~~~~~ : 簡單講法: : 發文者母親因相關人員忘了調/訂標準器材,只好使用較不安全的備用工具, : 結果操作中發生意外而有被傳染疾病的危險 : : 推 ivysky:實習看護的主管是哪個單位? 測血糖屬實習課程嗎? 或者自願? 07/24 18:57 前言 依醫療法第十條: 本法所稱醫事人員,係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藥師、護理師、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營養師、藥劑生、 護士、助產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生、醫事檢驗生、醫事放射士及其 他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人員。 相關法規 依醫療法第五十八條,醫療院所亦不得設置臨床助理執行醫療業務。 實習看護非醫事人員,故不得執行任何醫療業務。 非醫事人員而執行醫療業務者,為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所指之密醫行為。 醫療院所容留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 為醫療法第一O八條五項: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 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 五、容留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 至於針扎事件,按規定必須通報衛生署。 因此,   實習看護不得執行針筒採血行為。   實習看護亦非護理人員法37條但書所指之實習護理人員,   故護士本身亦不得指導看護執行針筒採血作業。 看護:可能違反醫師法28條或護理人員法37條, 護士:可能依刑法31條成立與特定之人為違反護理人員法共同正犯。 醫療院所:可能違反醫療法108條5項, 雇主:可能違反護理人員法37條(雇主責任),處15,000-150,000元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60.173

07/24 22:17, , 1F
我不知道原po是指用一般針刺血還是抽血喔,當事人才知道
07/24 22:17, 1F

07/24 22:19, , 2F
回文我改掉了
07/24 22:19, 2F

07/24 23:04, , 3F
原PO寫:注射針頭..這樣是刺一下還是抽血? 不懂...
07/24 23:04, 3F

07/24 23:17, , 4F
重看原發文者文章 不太會是抽靜脈血 因為病人躁動
07/24 23:17, 4F

07/24 23:18, , 5F
抽靜脈血是護士工作 不太可能讓看護來
07/24 23:18, 5F

07/24 23:20, , 6F
所以 可能用針頭刺 但來不及蓋回蓋子 就扎到自己了
07/24 23:20, 6F

07/24 23:21, , 7F
這個得依針扎流程通報 算是職災 雇主要負責
07/24 23:21, 7F

07/25 10:16, , 8F
情形大概就是上述這樣 院方也積極處理這件事情
07/25 10:16, 8F

07/25 10:16, , 9F
但是該名護士一直對血糖針的事情推託 讓人很不悅
07/25 10:16, 9F

07/25 12:08, , 10F
那我也有話要講 當看護且記一件事 不是自己的事絕對不
07/25 12:08, 10F

07/25 12:09, , 11F
要做
07/25 12:09, 11F

07/25 12:18, , 12F
回答的方向,似乎應該朝勞動法規方面去找...
07/25 12:18, 12F

07/25 13:45, , 13F
有點難度 因為看護類似自僱身份 無專屬雇主
07/25 13:45, 13F

07/25 13:46, , 14F
都是病人有需要 再跟護理站講 護理站聯絡人力仲介
07/25 13:46, 14F

07/25 13:47, , 15F
通知有意願的看護自己去跟病人家屬接洽 談妥價格
07/25 13:47, 15F

07/25 14:33, , 16F
我的母親目前是屬於實習看護 受雇於院方
07/25 14:33, 16F

07/25 14:34, , 17F
院方對於後續的處理態度還不錯(看病費用全免)
07/25 14:34, 17F

07/25 21:39, , 18F
應該不是抽血啦 是驗one touch血糖 很多糖尿病患者或家屬
07/25 21:39, 18F

07/25 21:40, , 19F
每日的功課之一
07/25 21:40, 19F
文章代碼(AID): #16fVcECN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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