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僅透過通話 手機門號合約是否有效?
※ 引述《KIL (KIGO)》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 作者: KIL (KIGO)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僅透過通話 手機門號合約是否有效應
: 時間: Thu Apr 12 16:36:49 2007
: 不好意思 有一些合約有效問題想請教 有相關知識的各位
: 我去年11月接到
: 某自稱 台灣大哥大電信公司的客服小姐 廣告電話
: 告知本人 我的合約快期滿了
: 希望我可以續約
: 但我以為該通話 詐騙成份 為大
: 就隨便應付幾句 " 喔 喔 喔 喔 "
: 隨後也收到幾封簡訊
: (應該是跟續約內容相關 但我沒看就刪除了)
: 之後我也沒到門市辦理任何 續約手續 沒有本人簽名 也沒有證件證明
: 今年4月 我要跟台灣大哥大 解除約的時候
: 他跟我說 我有新的合約內容 從2007/4/4~2009/4/4
: (續約內容包括 每個月給我150元通話費優惠
: 而我的帳單在2007/4有扣除150元
: 2007/3沒有此扣除款項 2007/2之前我不記得有沒有扣除 不過應該是沒有)
: 我說我沒有辦理續約
: 該公司客服告知我 去年11月的客服通話 就完成續約合約步驟
: 後來轉給主管跟我洽談
: 他跟我說 他們公司有通聯記錄(問題:通聯紀錄可以使合約有效嗎?
: 還是這樣的動作是 偽造文書 之類的?)
: 可以調出我接收他們公司的續約合約
: 我告訴對方
: 我無法確認 去年11月 宣稱來自台灣大哥大的客服電話小姐身份
: 且 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於同意此合約 所以我認為合約無效
: 此時該主管提出
: 1.我選擇其他方案繼續續約
: 2.直接繳交4800違約金
: 3.我選擇搭配手機續約 將手機轉成賠償金額 但我還是需要額外負擔1800賠償金
: 但我個人認為 若在該合約無效的情況下 我沒有必要3選1
: 我應該可以直接解除合約
: 請問版上的法律達人
: 我該怎麼解決呢?
1.
基本上
除了法定的要式契約外,其他契約都不以特定方式為必要『Ex.書面』
2.
契約原則上【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為成立】,您要主張契約不成立?很難
有【非可歸責於己的意思表示錯誤嗎?→沒有】,【有被詐欺脅迫嗎?→沒有】
【有欠缺法定方式嗎?→沒有】。
3.
要解除契約的話,就是契約已經生效了才會有解除的問題,所以說,【生效了要解除
就是違約阿】。
建議:給你三選一算對你好的了...選一下吧,有得選總比沒得選好阿....
他大可以不理你,雖然這邊有一些可能違反消保法的疑慮,【我只是說疑慮】,
但是打到最後,你也不見得占便宜→經濟效益是負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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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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