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職場公物失竊,全體員工負賠償之責?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瑪麗有隻咪咪咪~)時間18年前 (2006/08/15 10:50),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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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罵髒話~~) 第一個層次 東西被偷了,叫他報警。警察查到是誰偷的叫誰賠。 第二層 真的要追究,看這東西是由誰保管的, 如果沒人可負保管之責,叫他自己摸摸鼻子認了, 幹麼硬要賴給自己員工? 第三層 如果你們覺得認賠算了,那就要求有可能摸到那台電腦的人都來分擔。 說不定是老闆趁沒人的時候自己拿走的。 1.看誰有錀匙?如果鎖在另外房間,那就看誰有那間的鑰匙。 2.看誰曾在上一次使用電腦到發現不見了的期間內,進出過放筆腦的地方。 最後一個問題:弄一台差不多等級和使用狀況來就可以。 (是我,理都不理他) 如果你真要問這是合理的嗎? 試問: 有一天你家巷口的7-11遭竊, 高老板要所有進出過那家超商的人分擔損失~ 你覺得這是合理的嗎? ※ 引述《ifif (ifif)》之銘言: : 我在一間補習班打工 : 擔任老師的工作 : 才剛剛做了不到一個月 : 有一天,公司發現筆記型電腦不見了 : 因為沒有防盜攝影機所以查出兇手有其困難度(但公司有設保全) : 老闆說因為是我們待在補習班裏所以我們要負責 : 要我們老師們均攤筆電的錢 : 我想請問這是合理的嗎?(因為當初並沒有被告知有這責任,我連公司有筆電都不知道) : 還有,我們可以找補習班負責人均攤嗎?(他說他沒有到班上來所以不用負責) : 如果真的要均攤 : 是要攤原本筆電的買價?(筆電已用了兩三年) : 還是目前同款筆電的市價? : 還是自己找筆電有賠就好? -- http://blog.xuite.net/qqning/n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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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有沒有這台電腦都不知道,那先叫他證明什麼東西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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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明天可能又有什麼東西要你賠(這樣你也要如數照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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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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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老師可以證明真的有電腦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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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老師可以證明原來那裡有台電腦,但現在不在原來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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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老板把你們全部當成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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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uJPPUc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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