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網路拍賣要求退貨 賣家要提出告訴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請問甚麼)時間18年前 (2006/05/08 01:09),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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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kluio789 (你就不聽嘛~)》之銘言: : █ 我的疑問 : 1. 依照前面的說法, 我的作法或回覆有造成賣家有告我的理由或條件嗎? : 如果有, 罪名會是什麼? 他能告你甚麼呢?是因為太善意的批評嗎? 他可能告妳的罪名是:「批評過於善意,應構成不夠兇罪」 : 2. 那如果說我想另外對賣家提出告訴有可能嗎? 這種問題到消保版,應該很多人會回答 妳在4月10日結標(契約成立) 4月14日收到物品 4月17日以E-MAIL通知退貨(書面解除契約) 剛好在消保法的七日範圍內(始日不算入,民法120) 可以無條件退貨(郵購交易,對方大量買賣同類商品,為企業經營者) : 3. 我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管道? : (先前有想過消費者保護基金會. 調解委員會. 蘋果日報等 ) 消保會找消保官,消基會要錢 : 4. 收到衣服的隔天還有賣家寄信拒絕回覆的時候, 幾乎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因為這件事 : 感到憤怒. 腹痛等等, 很不舒服, 整天也因為這件事感到沮喪難過無法專心上課, : 這樣能夠抵抗賣家的告訴或甚至對賣家要求賠償嗎? (不過我沒去看醫生, 沒證明) 嗯,除非妳要以侵權行為讓他賠你撫慰金? : 5. 我這樣在網路佈告欄上貼出我跟賣家間的部分信件內容會違法嗎? : (我記得亂轉信好像是違法的) 沒有違(國家)法,除非轉寄內容是虛構事實或有妨害風化 : 6. 我可以對賣家說我這樣是"惡劣行徑" "沒良心" 說是毀謗嗎? XD (這是亂入) 可以構成公然侮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05/08 01:43, , 1F
真心的感謝你!!! 真的要哭了啦~~~ Q_Q
05/08 01:43, 1F
※ 編輯: foone 來自: 163.20.254.231 (05/08 04:01)

05/08 04:01, , 2F
說明一下,七日猶豫期,是從收受商品後起算
05/08 04:01, 2F

05/08 17:56, , 3F
對於類似相同的情形可以公布賣方的帳號嗎?
05/08 17:56, 3F
文章代碼(AID): #14NYcjVA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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