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信件騷擾的判決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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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另一方表明不再通信,對話,及對談,通常來說常常起因為之前的溝通毫. 無共識。這時候,不依賴其他的申訴管道,而持續寫信給另一方,的確可能. 造成騷擾的行為。這部份小弟認為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有些騷擾行為是從看版的爭論造成的。這時候,假使版主,小組長,. 群組長,甚至站長因為處理延宕而放任其騷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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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們好:. pttlaw 板目前受理一申訴案,. 案件的爭點在於 Violation 板長期援用的判決先例:. 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信、對話、對談,(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 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為判斷基礎),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 該當之該款之騷擾行為。. 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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