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使用注音文為言論自由 站方&各板不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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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12345678 (六坪鐵皮屋的守護者)時間12年前 (2012/05/23 20: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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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擾打擾. 因為第一、是中華民國法律問題. 第二、是全站的共通現象. 所以來本版發文建議了. 我的觀點:. ptt大多數板規對注音文的限制,很明顯是對言論自由的限制。. 這個問題看起來是像板規問題,事實上是現實中的法律問題。. 剛好站規也談「法律優位原則」. 站規雖然沒有禁止注音文,但是站方需要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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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buda (未來鼓手)時間12年前 (2012/05/27 19: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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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行文既然是在個人自由上. 想問一下為何不行?. 另外請調查一下Cultureshock惡意開劣文之情事. 這不是已經發生了嗎?. 另外可以參考日記版. 還是站方有注音文運動類似的經驗改變人的思維習慣及行為後. 無法替除本身的習染而覺得沒必要討論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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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時間12年前 (2012/05/29 23: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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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文反對運動就我記憶中,大概十幾年前就有了,. 當年我也支持注音文合法化,然後努力抵抗大眾的公幹,. 我持的理由也和你差不多。. 但事實上,我們想反的是那種"非我族類就去死" "多數暴力" "盲從" "因人廢言". 這樣的心態,. 並把這種現象和言論自由掛在一起,. 然後以言論自由的大旗論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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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buda (未來鼓手)時間12年前 (2012/05/30 16: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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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是說評價歸評價,但不能用"法的形式"去限制. 其實它們應該是也有針對公眾場合的論點有所感知吧. 但即使它們選擇了社會化的法/自由發展限制產生的法. 我想還是應當是在法的形式上去保障就好. 私權的部分大可自己去解決. 另外關於這方面,這與提起訴訟規範格式似乎有是用相同的原則. 很多人直接用這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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