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上一文章中的規定是否符合規定?

看板PttLawSug作者 (天佑 高雄)時間9年前 (2015/05/29 12: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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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1Er-BjUE (PttLawSug) : (一)此條項站規於修正前仍持續發生效力,組長應留意板主之板規、決定是 : 否已非"暫時限制",而係"完全剝奪"使用者基於前述站規賦予使用者之 : 權利。若然,則請組長裁奪情事,予以適當之處置,以維護使用者基於 : 站規所擁有之權利。 : 以上所列舉之小組板規,皆為違規者受水桶處分時,暫時喪失組務申訴權利, : 本小組板規亦有相同標準。(暫時剝奪使用者站規賦予使用者之權利) : 且部分小組板規自 2012 年起即訂立相關標準。 : : 依站規申訴之事項包含違規行為之檢舉、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等, : 以下提供站方所表列申訴事項供參考。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CejqUcS (Violation) : 第一章 申訴事項及範圍 : 第十三條(得申訴事項) : 本規則所稱申訴,謂使用者針對下列事項,表達其意見: : 一、違規行為之檢舉。 : 二、對於違規行為認定權人之認定或處分不服者。 : 三、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 四、其他對於本站之建議。 talk520 美其名為"暫時限制"權利 實際卻是"完全剝奪"使用者申訴/檢舉違規之權利 依PTT處分違規者水桶或退文之設定 僅為限制受處份者於該板發文與推文權力 並未禁止受處份者觀看文章之權力 talk520 卻擴大解釋 受處份者同時喪失申訴及檢舉之權力 實為"完全剝奪"站規賦予使用者之權利 請問 longbow2、LLsolo 站長 及本板 akaume/memy/rofea/qllvv 板主 talk520 此公告解釋是否有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46.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32872072.A.9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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