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沒寫進版規文中的版規不能做數

看板PttLawSug作者 (尖酸苛博文)時間9年前 (2015/03/30 16:29), 9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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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aume (小草)》之銘言: : ※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銘言: : : 個人發現很多版都會版主發個文就當作版規 : : 但是卻無法在精華區或著置底或著版上的版規內看到這條 : : 這意味著新進使用者必須自己找標題"公告"在十到上百(依照版的歷史而定) : : 的文章中去看版規,這實在是一件很違邏輯的事 : : 版規如同交通法規,本意是維持秩序而非陷人於罪 : : 尤其ptt又沒罰單.. : : 更何況有些連公告兩字都沒有,而是在回覆系列文章,制止的時候,發在內文 : : 幾乎不可能有沒跟到事件的使用者有辦法知道版規的制定 : : 而且不只是單方面對使用者而言 : : 對新任版主來說,也不一定理解其他沒寫在版規上的規定 : : 容易執法引起爭議 : : 依照現今中華民國法律或各國法律,都是可以查到公開明確的法條 : : 若是擔心加重版主之負擔實為因噎廢食 : : 擔心有權者之困擾卻犧牲無權者之權益 : : 且ptt的版主都是熱誠應徵,無熱誠只想掌權者應該讓給其他有熱誠的人才是 : 建議您可與板主或組務進行溝通, : 另,本板為「站規建議中心」, : 提出之建議請針對特定站規, : 若係對其他站務之問題或建議, : 請至 PttSuggest,SYSOP 或其該管站務看板。 : Ptt法務部 akaume 法務部akaume 您好,我建議的這個就是站規規格 就像劣文在站規有明定的規範,全站通用 劣文之處分「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我建議的就是站規的部分 這個就應該是全站通用,今天版主就是有些人沒做這樣的事情 才造成紛爭 如換個組別或著換個版就不適用,對被管理者而言,必須要用很多心思去爬文 這個建議就是劣文站規的延伸 一個大方向的,新的違規事項必須寫入版規而非單一公告甚至沒公告之標題 -- 距離那美克星爆炸只剩三分鐘! 我們還有六集可以跑!快跑! by ckshch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01.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27704161.A.2B3.html ※ 編輯: ckshchen (59.115.101.115), 03/30/2015 16:31:55

03/30 16:41, , 1F
本文轉至法務部討論。
03/30 16:41, 1F
文章代碼(AID): #1L6GbXAp (PttLawS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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