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站規將使用者在個別看板上惡意噓文,歸類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但例如底下之使用者FranKang,在跨版不同文章中持續騷擾同一對象,
依現行站規,需由受騷擾者向一一各板板主提出檢舉,
則由其負擔程序成本,是否違反風險管控的分配原理?
且未來每次在不同版發文都仍將會受騷擾,卻無法加以阻止?
這位使用者之前已因水球騷擾,經檢舉而被站方處以罰單 #1CRivb-O (Violation),
但毫無悔意,仍持續在不同版針對同一對象惡意噓文。
這種跨板噓一句的行徑,未必能符合各板各主的違規判斷,
但整綜合其跨版騷擾行為,似已因量增而質變為相似於: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3、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
故建議制定相當站規加以處理。
以下為筆者在不同版上的文章,均受FranKang莫名噓文騷擾:
#1BKtAczG (LAW)
噓
07/28 18:52,
07/28 18:52
噓
09/22 01:12,
09/22 01:12
噓
09/22 01:14,
09/22 01:14
噓
,
此人相同事例甚多,茲不備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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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47.179
※ 編輯: swn 來自: 218.164.147.179 (09/22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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