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問題] 狗博士
※ 引述《lawcloud (當個真正的鄉民)》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Violation 看板]
: 作者: classs (克雷斯.丹尼) 看板: Violation
: 標題: [問題] 狗博士
: 時間: Sat Oct 29 21:50:52 2005
: ※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 作者: classs (克雷斯.丹尼) 看板: SYSOP
: 標題: [問題] 狗博士
: 時間: Sat Oct 29 21:38:24 2005
: 為什麼狗博士可以一直換帳號
: 汪踢版從 3042篇 開始又洗推文了
: 站方可以斬草除根嗎
: 這種行為已經明顯危害站方網路資源了吧...
: 看了很煩耶
關於狗博士的問題 正如張爸行為一樣 無法完全杜絕
因為此人幾乎都在網咖上網 所以鎖他的ip 他換一間網咖又可以東山再起
如果要完全杜絕狗博士的問題 僅能從本站上制度性層面處理
例如 設定上站幾次 文章數幾篇以後才能使用推文功能之設計
不過此一制度推行下 又有可能影響其他使用者之權利
故 現在只能抓一次算一次....
--
三段失戀論證
第一段論證:感情受傷害/"故意","背叛行為"","心靈創傷"
第二段論證:第二百九十三條普通遺棄罪
第三段論證:加害者已滿18歲,且非為心神喪失故有責任能力
結論:我被判死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41.15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