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同的使用者

看板PttLaw作者 (錯誤代碼)時間12年前 (2012/04/05 2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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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7:53,
有問題請先來信問一下,還有你被我刪除不是 Cross post
04/05 17:53

04/05 17:53,
的問題
04/05 17:53
※ 引述《part2010 (好心情)》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part2010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ViolateLaw : (b)文章編號:1692 : 3.被申訴之判決︰ : 一樣的帳號part2010 但是不同使用者 : 4.不服理由︰ : 我2011年註冊到現在沒有被水桶過 也沒有Cross-Post : 但是前一個使用者在2010年曾被判Cross-Post : 導致我最近在O2板新貼一篇文 我只有貼一篇而已 就被刪文 因為Cross-Post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ViolateLaw : ● 1692 7/12 [Ptt法院] □ [報告] part2010:Cross-post 判決 : 主選單 > (U)ser > (I)nfo 裡 我的註冊日期是: 08/01/20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9.202
文章代碼(AID): #1FVOjAm_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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