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Cross-post誤判

看板PttLaw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1/29 0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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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不久前法務部門改制,因此將PoliceICAC版隱版。此版是原先專門 處理CP問題的專版,而該版內有明確說明本站CP之超過五篇係指四篇以 內為本站容許範圍,超過四篇達第五篇時,若被檢舉即有受罰之可能。 此為本站有處罰CP之規定以來,固定採取之原則標準。 關於相關規範部分,晚點本法官會將過去於PoliceICAC版所說明之 相關規範及注意事項文章,轉錄至適當版面並整理至本版精華區,方便 使用者查詢。 法務 alan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22.210
文章代碼(AID): #1DGldQ69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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