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國家命理研究院小組長曠日多時不處理版務

看板PttLaw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7/27 23: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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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非屬組務判決不受理。 理由如下︰ 1.這案子我反覆去各個相關版面看過幾次,大致上了解各個環節的細節了,但貴使用者 至此發文申訴,除了申訴中的實質內容部分外,我仍需審理程序部分。 而關於程序部分,經查貴使用者於組務版之文章為 文章代碼(AID): #1A9xf5i- 標題為 □ [請益] 請問刪文公告與否?,而 doze 小組長亦有一篇回應。 但您申訴文中卻不只一次強調您申訴至組務版後沒有得到回應。我認為,第一您這篇 根本不算是申訴文,第二對於非申訴文章小組長亦有回應。在這樣的情況下何來小組長 曠職之立論基礎?用請益的手段卻行申訴之實?抱歉,還是請依照該群組規正式發一篇 申訴文章,再請小組長處理,方能確實符合本站申訴流程,您私自簡化並認定這篇文章 就是申訴,在我看來彷彿是設一個局給小組長跳,小組長認為只要針對您對板規的疑問 回應後即告一段落,但您卻是要他當作申訴處理,沒有處理您又來這申訴...,所以 請您針對此案重新發表一篇正式且申訴標的明確之申訴文於組務版。您欲得到怎麼樣的 處理,表達越明確,組務群才能針對您要的結果給您回應。 2.雖然您說群組務版現在如同廢墟,但請您重新開啟訴訟流程後,仍是先經組務版、群組 務版再到 PttLaw。這是本站流程規定,也是我上任後最嚴格要求的一環。至於組務群 是否曠職、缺位,這是屬於行政部分的環節,有賴各位使用者用民意向版務站長群反應 。版務有任何不當行為,本站使用者可以連署罷免,或是向其上級要求懲處。 PttLaw 所糾正的是未依規定、不合情理的"判決"。 3.關於板規解釋這部份我在此加以說明,依照本站"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之規定,版主享 有版規制訂之權力,若放入我國法律來說明,類似於私法自治、地方自治的概念。所以 就法理層面來看,板主的確享有部份板規解釋權。只要該解釋不違背上級法令(包含本 站所有組規、站規以及我國法律),自然屬於有效。換個角度而言,在上級法令未規定 到的範圍內,各版當然可以依其版旨、版風的不同而有細節之規範。 當然這是屬於原則問題,又實行面上若生爭議時,依照層級規定,該板規爭議與解釋 是可由小組長或群組長及 PttLaw 審核後加以補充說明,甚至否定刪除的。 因此貴使用者的疑慮,或甚至對版主解釋不服的這個部份,小組長已經有表達其看法 ,若您再有不服也請於發表正式的申訴文後,交由群組長定奪。 而關於本次申訴中尚有提到之備份爭議,原則上除非該文章是不多加處分而逕行刪除 ,否則有動用到水桶、劣文等實質處分時,版主有義務要將其備份留檔,避免將來產 生舉證責任的問題時,訴訟上對版主不利。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135
文章代碼(AID): #1ARSx3kc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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