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判決標準不一

看板PttLaw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3/30 22: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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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kstarkkman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rincessMio (b)判決所在之"群組"與"版名"︰ 視聽劇場 → TV-Set → Entertain-->SuperStarAve(星光大道版) (c)此案是否越級申訴:否 (除非有特殊理由,本版不接受越級申訴,僅接受具群組長判決後之不服申訴。) 3.被申訴之判決︰ SuperStarAve(星光大道版) 的判決 作者 PrincessMio (。假想敵。) 看板 SuperStarAve 標題 [公告] kstarkkman水桶三個月 時間 Mon Nov 24 15:41:25 2008 ─────────────────────────────────────── 三、水桶三個月+劣文 2.蓄意亂板者 -蓄意惡意非理性/離題太遠之亂推噓文 (累積三次) EX:內涵 哭哭 ㄎㄎ 科科等 此處惡意非理性及離題太遠之有無由板主認定 文章代碼(AID): #19AZ_rIc

11/24 13:58,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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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0,
你太認真了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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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看到一些東西 就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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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7,
一定是我忌妒他太專業了 才會這樣 各位鄉民你們補推吧
11/24 14:07
Buzz_Service的判決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看板 Buzz_Service 標題 [判決] kstarkkman 申訴 PrincessMio一案 時間 Fri Dec 26 01:27:06 2008 ─────────────────────────────────────── 判決結果:原告敗訴。 說明: 根據板主水桶公告,原告的噓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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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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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0,
你太認真了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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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7,
一定是我忌妒他太專業了 才會這樣 各位鄉民你們補推吧
11/24 14:07
加上原告自行舉出的例子:

11/24 14:04,
認真文噓一個 原PO棒棒 加油
11/24 14:04
其中雖無離題的問題,不過對於被噓文之原文作者有明顯的嘲諷。 符合惡意推文的定義。且原告之前有被水桶的紀錄, 依照該板板規,得予加重處分。 作者 skydreaming ((‵▽′)Ψ..咦?) 看板 Buzz_Service 標題 [判決] kstarkkman上訴星光板板主PrincessMio案 時間 Sat Mar 28 00:07:37 2009 ─────────────────────────────────────── 針對 kstarkkman 上訴 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裁決不當一案 判決結果:上訴者敗訴,維持原判 說明: 根據舉證,原告的噓文明顯夾帶嘲諷意味,會讓對方感到不舒服的。 符合板主明訂的板規:惡意推文的定義。 二、水桶一個月 2.反諷文/八卦文/黑特文/吐槽文(劣退砍文) -請注意所有用詞,別讓他人認為有反諷意味 -請注意我們不是黑特板,有任何抱怨請移駕黑特 以上違規與否由板主認定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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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文噓一個 原PO棒棒 加油
11/24 14:04
內容為正面文字(ex.認真 加油) 但該使用者卻用"噓文"表達 認為符合嘲諷之定義 得依板規處置該使用者 另,該使用者還有其他違規紀錄 文章代碼(AID): #18wD57eI (SuperStarAve) Re: [閒聊] 大家喜歡碧娜妹妹現在的造型嗎?

10/06 10:33,
韓國人滾回去
10/06 10:33
文章代碼(AID): #18wM33J3 (SuperStarAve) Re: [閒聊] 大家喜歡碧娜妹妹現在的造型嗎

10/06 12:43,
韓國人滾回去
10/06 12:43
以上紀錄已於10/6依板規水桶一個月 二、水桶一個月 1.口出惡言(包含推文) -如果有任何謾罵行為或人身攻擊,不管對任何人事物,都列入違規 不是只有髒話字眼才算謾罵,例如:畜牲 神經病 字眼都算在內 此項判決以當事人檢舉為主,其餘公眾人物由板主判定 解水桶後確實行徑並未見改善 因此理當依板規加重處分 文章代碼(AID): #19AZ_rIc (SuperStarAve) [心得] 選手習慣觀察站 -孫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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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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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認真了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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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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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文噓一個 原PO棒棒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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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我忌妒他太專業了 才會這樣 各位鄉民你們補推吧
11/24 14:07
三、水桶三個月+劣文 2.蓄意亂板者 -蓄意惡意非理性/離題太遠之亂推噓文 (累積三次) EX:內涵 哭哭 ㄎㄎ 科科等 此處惡意非理性及離題太遠之有無由板主認定 -觸犯板規一或二多條條文且情節嚴重者 因此維持板主原判決。 上訴結果維持orion小組長的判決,判決上訴敗訴 板主也無須公開在星光板上向原告發表道歉聲明。 以上為視聽劇場上訴判決結果 對此判決不服可於三天內向PTTLaw再上訴。 超過此期限者視為放棄上訴權利。                            視聽劇場申訴板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關於此案件 不服的理由 我分8點論述 1.版主PrincessMio將該需噓文斷章取義 導致原意扭曲 以下是我的完整內容 版主PrincessMio刻意從中擷取對他有利的部份 意欲構陷我入罪 文章代碼(AID): #19AZ_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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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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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0,
你太認真了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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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2,
就 看到一些東西 就噓
11/24 14:02

11/24 14:04,
認真文噓一個 原PO棒棒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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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4,
我只是覺得 我們也不是很專業 所以不用太認真
11/24 14:04

11/24 14:05,
聽到好聽的 歌 欣賞就好 不用想那麼多 比較舒服
11/2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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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我忌妒他太專業了 才會這樣 各位鄉民你們補推吧
11/24 14:07
我因以上這些噓文 被水桶三個月 就連Buzz_Service 版的上訴判決 都刻意忽略我的倒數第二跟第三句推文 明顯的是從中截取其中幾句 構陷我入罪

11/24 14:04,
我只是覺得 我們也不是很專業 所以不用太認真
11/24 14:04

11/24 14:05,
聽到好聽的 歌 欣賞就好 不用想那麼多 比較舒服
11/24 14:05
我想這是解釋我何以用噓文的原因 怎麼可以忽略這兩句呢 PrincessMio和Buzz_Service的這種作法 這就好像一個人寫一篇文章 被活生生的截取一兩句來刻意構陷作者入獄 跟文字獄沒什麼兩樣 我嚴重質疑Buzz_Service的公正性 2.我的噓文並非惡意 這完全是該版主的惡意誣陷 我打 原PO棒棒 加油 表示 雖然原po非專業 但也是努力的打出這篇文章 所以這些話 算是一種鼓勵和讚賞 但我用我噓文 表示我不贊同他這種越俎代庖的行為 我相信該參賽者該怎麼唱 必定有其他的專業老師可以給予指引 因為該原po自己並非專業 若以觀眾純欣賞的角度來看參賽者的表演 不用那麼認真 況且聽到好聽的歌欣賞就好 不用想那麼多比較舒服(如同我的倒數第三句噓文所述) 而且我後面兩句的噓文中 也明確的表達我的這些想法 而且我知道其他人一定也有跟我不一樣的意見 我還告訴其他人 補推哩 如果真是惡意的噓文 有需要在後面的噓文中解釋這些嗎??? 3.該版主判決標準不一 相同的噓文情形 只針對我來水桶 我想一個判決要信服於人 首先要公平 基於這個原則 我希望該星光版的版主 應該對這些人為什麼沒有水桶三個月 給予合理解釋 我列舉以下噓文 望ptt law的裁決者思量一下 這些明顯嘲諷惡意的噓文 該版主都假裝沒看見 獨獨針對我 水桶三個月 明顯判決不公 文章代碼(AID): #198pnCbS

11/21 22:09,
這麼厲害你去主持阿
11/21 22:09

11/19 06:18,
要擠出這些缺點真是辛苦您了。
11/19 06:18

11/19 07:19,
其實你只需要寫一句"我討厭小S"就夠了
11/19 07:19

11/19 08:04,
這本來就是綜藝節目 收視率高就好 沒必要猛批住持人無聊
11/19 08:04
還有 53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03/10 17:32,
我覺得小伍不錯丫~小胖滾
03/10 17:32
文章代碼(AID): #19iuqy6u (SuperStarAve)

03/08 17:18,
星光毒瘤快滾 好嗎?
03/08 17:18

03/11 16:17,
袁惟仁 is 小胖 is 星光毒瘤.
03/11 16:17
文章代碼(AID): #18pyvzS_ (SuperStarAve)

09/17 20:31,
快滾+1
09/17 20:31

09/16 23:05,
洨胖老蘇
09/16 23:05
文章代碼(AID): #18Yeyp_j (SuperStarAve)

07/26 10:43,
你自己是比小胖好到哪裡去 半斤八兩
07/26 10:43
文章代碼(AID): #16pxz4j_ (SuperStarAve)

08/25 19:05,
方媽實在太噁心了
08/25 19:05

08/28 20:49,
方媽 哭屁阿
08/28 20:49
文章代碼(AID): #16tMx8zv (SuperStarAve)

09/05 06:27,
韓國腦殘多,不代表韓國人都是腦殘阿=.=
09/05 06:27

09/05 01:36,
他愛含國人,就是一個錯誤示範
09/05 01:36
文章代碼(AID): #16uNW8xA

09/08 01:28,
噁心死了
09/08 01:28

09/08 22:01,
方至有超惡心.......口惡~~~~~~~~~~~~~~~~~~
09/08 22:01

09/08 15:53,
方大鼻哭起來也難看
09/08 15:53
文章代碼(AID): #16uvehtF (SuperStarAve)

09/10 05:20,
她媽喜歡紅呀...妓女能賣淫沒有嫖客是不行的...
09/10 05:20
文章代碼(AID): #17JAyhjU (SuperStarAve)

11/28 15:23,
真白痴...
11/28 15:23

11/29 11:56,
最好網友都很閒有空拿很多帳號來罵他啦...無知....
11/29 11:56

11/28 16:16,
臉皮厚又無腦 好丁啊 XDD
11/28 16:16

11/28 22:27,
我不想再看到那對顧人怨的母女了 我的ID只有一個
11/28 22:27

11/28 10:42,
從小就不知羞恥到這種地步 將來大有可為
11/28 10:42
在文章代碼(AID): #19ilCQvy (SuperStarAve)中 同樣的用詞 怎麼對小胖就可以 對韓國人就不行 按一個推一個噓 頂多就是對於該篇文章的贊同與不贊同 而該版似乎有嚴格規定 大多數都反對的人 推噓文罵的多難聽 都不會被水桶? 在該版 別人都反對的參賽者 但你挺該參賽者或評審 就要被噓 在該版這樣被噓就是活該 就算怎麼噓的怎麼難聽 怎樣的挑釁 怎麼的譏諷 怎樣的濫罵 這些噓的人 都沒事 別人都反對的參賽者 無論版友罵的多麼難聽 甚至是人生攻擊 都不會被水桶 像是之前的方志友 在文章代碼(AID): #17JAyhjU (SuperStarAve)中被罵成這樣 怎麼罵他的人都沒事呢?? 別人都挺的參賽者 但你反對那個參賽者 噓一下 就要被羅織各種莫須有的罪名 即使服完那個水桶 你還是被列入黑名單 版主會故意在你的推文上抓毛病 再水桶你 就像我這次的三個月水桶 分明就是該版主PrincessMio刻意的羅織罪名構陷入罪 若說該版是當今台灣實行白色恐怖最出色的地方 一點都不為過 我不禁要問 該版的標準在哪裡???根本是因為版主心裡有偏頗 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一個討論版 本來就該要有正反不一樣的聲音 版友的意見互相牴觸 無論是原PO或是其他版友 都有按Ctrl+X的權利 發表自己與別人不一樣的看法和意見 無論持什麼樣的意見 每個版友的立場是平等的 太不得人心的推文 眾版友推噓文的話鋒之間 便會互相制衡 版主根本不該參予 剝奪持不同意見的人的推噓文權力 更不該心中立場有所偏頗 私心的把有和自己不同意見的版友 視為違規 我想 版友在板上推文噓文 若是沒有嚴重違規 我想無關版主的事情吧 但該版主強行介入 強制的把人水桶 那不等同於 版主強制版友只能有某種意見 只能認同原PO的文章 6.Buzz_Service刻意延誤判決 結果有失公正 我在12月26日在該版上訴 至3月28日 才做出判決(一共是三個月又兩天) 該版版主 在拖延三個月後才做出判決 且作出判決也未寄信通知我 真不知 他們在拖延三個月後悄悄判決 又要我在三天內到ptt law 申訴 還說超過三天無效 我查遍ptt law 未見相關規定 正逢這幾天 ptt1大當機 根本無法上線 我覺得該版版主自己未克盡職責(三個月才判決,且沒有將判決寄到我信箱) 且對於申訴者完全沒有尊重與寬容(限三天內到ptt law 申訴+ptt1當機) 我還以為Buzz_Service版永遠不想判決此上訴文 沒想到是來一招更狠的 我能夠在ptt law申訴 還真要感謝自己隨時都記得去瀏覽 Buzz_Service的文章 誰會在超過三個月還遲遲不判決的今天 還時時去關注該案件 瀏覽Buzz_Service版的文章 真不巧啊 我就是因為Buzz_Service太過份了 一直延誤判決 時時都會去看 Buzz_Service一直不判決 難道是希望等到時間一久 我會減少瀏覽該版文章的頻率次數 冀望我會沒看到判決文???????? 且在該判決文中 還限定我到ptt law申訴的三天時效 末文還不忘提及 超過此期限無效 這樣的作法 根本就是完全的藐視申訴者 該版的對我的上訴判決文說 我的噓文會讓原po不舒服 請問一下啊 你們這樣延遲判決 又不給予我延遲判決的理由(我問了至少三次) 還處處設陷井的作法 讓我更不舒服了 根本是藐視申訴者 更何況 SuperstarAva版中 有很多爛罵 嘲諷 挑釁的噓文 我的噓文 是最微不足道的 但你們Buzz_Service這樣拖延三個月才判決的 可是首例 如果我水桶三個月 你們呢 Buzz_Service在拖延三個多月才對我的上訴做出判決 且這三個月期間 我多次發文 請求他們將遲遲不判決的理由告訴我 他們完全不予理會 而在拖延三個多月後才作出判決 竟連一封通知信都沒寄給我 還要求我三天內到ptt law申訴 超過三天期限無效 這樣分明是藐視申訴者 令人感到非常的生氣 我不禁要質疑 Buzz_Service這種延遲判決 又處處設陷的作法 意圖為何 ? 盼ptt law裁決者明察 且Buzz_Service的上訴判決 又是刻意將我的噓文截斷 這就好像一個人寫一篇文章 被活生生的截取一兩句來刻意構陷作者入獄 跟文字獄沒什麼兩樣 我嚴重質疑Buzz_Service的公正性 Buzz_Service不只延誤判決還把我的噓文扣上嘲諷性的帽子 還刻意貼了這條版規 Buzz_Service不僅刻意將我的句子曲解 還刻意去迎合版主PrincessMio的三個月水桶 二、水桶一個月 2.反諷文/八卦文/黑特文/吐槽文(劣退砍文) -請注意所有用詞,別讓他人認為有反諷意味 -請注意我們不是黑特板,有任何抱怨請移駕黑特 以上違規與否由板主認定 該版規寫的是版上的文章 而非推噓文 原則上這法規對我根本不適用 再加上我根本沒反諷 我何罪之有?? Buzz_Service貼這條版規上來 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 當然 若是Buzz_Service版主硬要說 以上的法規適用於推噓文 那麼 我在本申訴文中的第3點和第5點 所貼的那些例子 皆是有嘲諷 爛罵 挑釁的推文 該使用者都該水桶一個月囉???????????????????? 那怎麼不見版主PrincessMio這樣做呢???????????????????????? 那些反諷 爛罵 挑釁的推噓文例子 我在Buzz_Service上訴文中 也有明確指出 不過 Buzz_Service卻刻意忽略 PrincessMio判決不一的情況 判決根本有失公正 再者 若是PrincessMio水桶我的原因 確實是Buzz_Service在上訴判決文中貼的這條版規 那應該是水桶一個月 那為甚麼我是三個月呢??????????????? 是因為Buzz_Service上訴文中這句嗎???????????????????? 解水桶後確實行徑並未見改善 因此理當依板規加重處分 (PrincessMio連為什麼要水桶我他自己都說不清楚了 上面那句還是Buzz_Service 幫她想的) 請問 有人水桶罰一個月 加重兩個月 變成三個月水桶的嗎?????? PrincessMio水桶的原因 根本就自己說不清楚 Buzz_Service還一再的迎合版主PrincessMio 意圖為他脫罪 合理化 PrincessMio無故罰我的三個月水桶 最好真的是罰一個月 可以加到三個月啦 去看哪個板有這種規定? 為了要猜想 PrincessMio 該罰我幾個月水桶 (原先幾個月 再加重幾個月) 和PrincessMio是針對哪條版規來罰 真是讓我這個受罰者 想破腦筋 其實我根本不必多想 因為 總歸一句 PrincessMio這種判決標準不一的行為 他根本就是針對性的水桶我 沒有理由可言 是嗎? 7.關於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 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已在兩個禮拜前下台 下台原因當然是因為版務處理不當 一個版務處理不當的而下台的版主 所做出來的判決 我想公平性有待商確 在他下台的一片噓文中 我截取一句 代表我的心聲 文章代碼(AID): #19mx7HkM (SuperStarAve)

03/20 23:28,
噓文 = 亂版 ? 搞清楚為啥會有噓文好嗎 邏輯觀念該重新學
03/20 23:28
該版主PrincessMio在Buzz_Service完全態度高傲 完全不願意針對我的問題答辯 還想要利用我修文的事件發揮 他自己亦在我答辨之後修文 還反控我 (詳細情形可至Buzz_Service作了解) 想要就此 讓我無法申訴 模糊這個案件 如果自認站得住腳 就該跟我答辯 而不是用這種小人步數 想要讓我不戰而敗 自己在別人答辯後修文 還敢控訴我 我修文後立即在下一篇發文提醒PrincessMio 他自己連提醒我都沒有 還敢控訴我 真可笑 他根本就是沒有答辯的意圖 因為他無法自圓其說 Buzz_Service還一直在等他 把申訴者的權利當什麼 藐視申訴者嗎 當板主真的那麼了不起嗎 隨便水桶別人 被申訴的人有所質疑 難道版主都不用設法解釋說明原因嗎 把其他使用者當什麼了????????????? 該PrincessMio無法在這件事自圓其說 甚至完全不願意針對這三個月的水桶做說明 還一直拿我十月罰過的水桶那句噓文來做文章 關於那一個月的水桶 我在本申訴文第五點 已經論述過了 我想那次水桶的公正性 也很令人質疑 我還蠻希望ptt law的裁決者可以去Buzz_Service看看我的上訴文 看看PrincessMio在答辯時 是多麼的高傲 看看Buzz_Service 在那麼多的答辯文中 還能做出這樣的判決 有多麼的令人質疑 8.回歸我申訴的案件 我還是要再重申這一句重點 版主PrincessMio判決標準不一 相同的噓文情形 只針對我來水桶 文章代碼(AID): #19AZ_rIc

11/24 13:58,
科科
11/24 13:58

11/24 14:00,
你太認真了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11/24 14:00

11/24 14:02,
就 看到一些東西 就噓
11/24 14:02

11/24 14:04,
認真文噓一個 原PO棒棒 加油
11/24 14:04

11/24 14:04,
我只是覺得 我們也不是很專業 所以不用太認真
11/24 14:04

11/24 14:05,
聽到好聽的 歌 欣賞就好 不用想那麼多 比較舒服
11/24 14:05

11/24 14:07,
一定是我忌妒他太專業了 才會這樣 各位鄉民你們補推吧
11/24 14:07
撇開剛剛的很多論點 單就這些噓文來說 我因為這些噓文被水桶三個月 且申訴無門 盼ptt law 的裁決者可以還我公道 請不要刻意忽略我的噓文的連貫性 請不要刻意忽略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 判決標準不一的情況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在文章代碼(AID): #19OniRtd (SuperStarAve)內 有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的推文 17736 m32m 5 1/06 jangwei 31m□ [公告] VCVC永久水桶

01/06 17:19,
我之前也懷疑過申訴我的那位是不是同一人....
01/06 17:19
該版主誤把我認為與VCVC為同一人 而事實上 我與VCVC並非同一人 該版主有此內心的成見 這樣做出來的判決 能夠公平嗎??????????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99.212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9.212 (03/31 10:06)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9.212 (03/31 10:51)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9.212 (03/31 14:41)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9.212 (03/31 15:21)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9.212 (03/31 15:25)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7.221 (04/01 10:36)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7.221 (04/01 11:31)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101.207 (04/01 15:29)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101.207 (04/01 15:49)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101.207 (04/01 18:17)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102.18 (04/02 10:49) ※ 編輯: kstarkkman 來自: 59.116.98.21 (04/07 10:18)
文章代碼(AID): #19qDPuZJ (PttLaw)
文章代碼(AID): #19qDPuZJ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