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tePolitics dierguarder 故意亂判以먠…

看板PttLaw作者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時間16年前 (2008/04/24 18: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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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黑所屬小組與群組皆無組長,故於此直接申訴以求時效與正義伸張。 一、檢舉人:dielie 二、被檢舉人:HatePolitics板主 dierguarder 三、檢舉事由:故意亂判以箝制本人言論自由 四、證據: 作者 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申訴] 政黑板 dierguarder 故意亂判以箝制言論 時間 Thu Apr 24 18:34:11 2008 ─────────────────────────────────────── 這個政黑板是怎樣?我不過探討時事,不過批的對象是馬英九, 就要被檢舉是鬧板:#1844tlTt 作者 ryvius0723 (一整個給他囧)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檢舉] dielie蓄意鬧版 ─────────────────────────────────────── 於今天4/24 dielie原有之水桶已經解除 但dielie於水桶解除後依舊不改原本單調發文之惡意行徑 請求二次水桶以及原文章劣文退回 此為dielie所發之文章 #1844UjGE 這麼容不下異己的聲音,這樣還好意思說要好好監督國民黨、馬英九,誰會相信? 果不其然,dierguarder 旋即於 #1845jKqT ,故意羅織罪名又要封鎖我的言論! : 文章外推文數爆與內文推文數為0 : 有大量刪除推文之舉動 : 違反版規第二章第七條 :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推文紀錄者。 :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 判決水桶五日 : 又有前科一次 : 水桶加倍 共判決十日水桶 他們板主自己意見都自相矛盾,甚至承認板規要改才適用,結果先亂判再說。 L_SecretGard #1846tEGC HatePolitics #1845OSoA

不違規

版規寫的是竄改啊..
你不是口口聲聲板規沒寫的就不違規嗎? 請問板規哪條寫明「禁止刪光推文」!?

04/24 17:50,
基本上, 我是覺得如果能因為刪推文而減少在推文中對罵的情況
04/24 17:50

那是好事...
況且我刪的全部跟主題都沒關係,都是來亂酸和亂鬧的, 這樣罪大惡極到要浸二十天水桶,什麼道理?

看來板規要改一下了
連他自己都承認板規要改,可見未改之前就是不違規! 不教而殺謂之虐,就是在說這個。 「竄改」跟「刪除」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字彙,怎麼可以文字獄至此!? 刪除推文是站方設定功能,也是鄉民的個人權利, 站規有規定不能將自己發的文章內推文全數刪除嗎? 連板規都沒這樣說,如今這種判決正當性與合理性安在? 板友推文屬個人著作人格權範圍,當然不能竄改侵犯之, 但刪除則是站方賦予個人之權利,況且我早已附上預告及說明: 只接受經得起「邏輯、事證」兩大檢驗的嚴謹回文,恕推文一律刪除,此為本人權利, 醜話先言,勿自討沒趣,感謝。 可見本人用意在於真相真理之探究,不打算將時間浪費在言不及義的一行推文上, 尤其推文又多誣諷我為分身的離題文,何來惡意可言? 如今有人昧於法理事實回我文,我卻無法回應,造成輿論往錯誤一方偏斜, 真相真理被扭曲誤導,這不就是人類史上言論自由大多時間被迫害的最大原因嗎? 人類從歷史學會的唯一教訓,就是人類永遠不會從歷史學到任何教訓,誠哉斯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4.130 ※ 編輯: dielie 來自: 202.132.192.71 (04/25 23:52)
文章代碼(AID): #1846EBdr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