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滿因為丁丁二次就收到罰款

看板PttLaw作者 (悶)時間17年前 (2007/11/03 23: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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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rhusband (悶)》之銘言: : 樓上幾篇就是我的不滿 : 原來法務可以擅自認定 丁丁 是謾罵的話語 : 就將使用者接收罰款 : 我想請法官要求法務brainfighter舉證 : 舉證 丁丁 是罵人的話語 : 那以後是不是法務說了算? : 還是說 說了算 這句話也是罵人=.=? 作者 yourhusband (悶) 標題 請至PTTLAW做出舉證的動作 時間 Sat Nov 3 23:34:57 2007 ─────────────────────────────────────── 麻煩了 因為判決是你判的 我要求你提出舉證 並且上報給法官 我有權要求你舉證 -- 已經寄信給該站務要求提出舉證 三天不提出舉證 法官該不該認定是濫權..? -- 作者 zxxxxx (XXXXX) ───────────────── : 推 nxxxxxx:賤男人無國界 這個就不處理了 對於女性的任何批評 才是我抓人的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6.205
文章代碼(AID): #17B9M6D4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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