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收到罰單

看板PttLaw作者 (悶)時間16年前 (2007/11/03 23: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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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之銘言: : ※ 引述《Kinra (喵天使)》之銘言: : : 標題: Re: [申訴] 收到罰單 : : 時間: Sat Nov 3 22:22:59 2007 : : Violation #6840 判決文 : : -- : : 丁丁變成貶義詞的時代正式來臨了XD : ^^^^^^^^^^^^^^^^^^^^^^^^^^^^^^ : 為了怕有人誤會,特此說明一下。 : 丁丁一詞能不能直接算侮辱我認為是有疑義的, : 因此在判決文中特別寫明"依前後文意觀之" : 在yourhusband的名片檔裡, : 丁丁一詞我認為很明顯具有侮辱他人的意思,而非做為開玩笑的用語, : 所以認定其符合違規事實。 : 這個判決並不代表往後只要使用"丁丁"一詞指稱他人,都一律判罰違規, : 仍要視其情況而裁量。 : 法務 brainfighter 2007/11/03 丁丁還好吧= =? 有必要弄到罰款喔? 那法務你要不要定義一下你的 所有名詞標準 不然我哪知道哪句冒犯到你 麻煩舉證 丁丁 是明顯污辱他人的意思的證據 還有可以以後有類似的事件麻煩用信件通知好嗎? 不然我整個很莫名奇妙 腦袋打架了嗎 法務? -- 作者 zxxxxx (XXXXX) ───────────────── : 推 nxxxxxx:賤男人無國界 這個就不處理了 對於女性的任何批評 才是我抓人的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6.205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26.205 (11/03 23:19)
文章代碼(AID): #17B910GB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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