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法西斯版版主違反版規濫用權利

看板PttLaw作者 (悶)時間17年前 (2007/08/13 08: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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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winking (我是大雄)》之銘言: : 這個案子的情況原本就和你所提的另外一個案子不同 : 我在前案所做出的判決肯定的是使用者就算是面對不特定的多數人也沒有謾罵的權利 : 但何謂有違法的情況還是要就具體個案判斷之 : 你所說的那個案子,在他所推文的內容上來看.就算有人對號入座一樣沒有關係 : 因為他本來主觀上就沒有要罵特定某一個人,他也沒有辦法去預見你要去對號入座 : 那你的推文呢? : 你原本就在推文裡面和使用者進行對話,突然就爆出一句".....豬....."的 : 從事件的密接性以及對話對象的特定都足以判定你便是在謾罵別人 : 不要跟我玩文字遊戲說為什麼我這樣說不行,或是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意思 : 問題是你的行為在我們的判斷標準下是有的 不好意思 我以為法官一定要有證據才能說話大聲 原來ptt法官仍然是 我認為 我以為 這樣來判案 我已經說明很多次 你並沒有證據 證明我在罵人 要判我 請拿出確切證據 指名道姓? 好像沒有後 到底是誰在玩文字遊戲??? 法官大人麻煩你自己想清楚 (還好你不是真的法官 不然台灣完了) -- 作者 zxxxxx (XXXXX) ───────────────── : 推 nxxxxxx:賤男人無國界 這個就不處理了 對於女性的任何批評 才是我抓人的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3.5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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