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 xx:不當增加優文數 01/13/07
申訴人 :xx
處分事由 :站務警察判決:
xx因不當增加優文數行為,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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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罰單
不服理由 :
此帳號為本人於96年1月5日註冊,註冊至今日仍未發表任何文章,
卻收到判決不當增加優文數行為,並優文數顯示1。
此帳號之前因違法行為遭砍除帳號處分,此為前一帳號持有人之行
為,與本人無關,請查明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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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198.197
※ 編輯: xx 來自: 140.118.198.197 (01/1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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