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odycombat 口出惡言

看板PttLaw作者 (Peter Parker)時間21年前 (2004/10/08 18: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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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對於板主或小組長是否懈怠職務 係以未上站日數為判斷原則 除非有其他明顯廢弛職務之情事(如光上站卻長期不管理) 站方才會以法務的立場介入處理 若尚未到達此一標準 建議使用者可以先與板主或小組長溝通 如果溝通結果不滿意 可循罷免板主之方式來考驗板主的管理是否能獲得多數使用者之支持 法務板工 PeterPark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文章代碼(AID): #11PclL5u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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