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 ptt配合法院案件審理提供使用者個資

看板PttHistory作者 (yang~hi-假)時間8年前 (2016/03/27 17:32), 8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轉自己文章權利上較沒問題所以我貼自己的文章, 首先是新聞報導的部分及法務站長LLsolo的回應 ------------ ┌─────────────────────────────────────┐ │ 文章代碼(AID): #1MzvvV9t (WomenTalk) [ptt.cc] [新聞] PTT官方遭告 供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9068511.A.27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 98872 5 3/27 name2name2 □ [新聞] PTT官方遭告 供出「鄉民個資」和解 ---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假)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新聞] PTT官方遭告 供出「鄉民個資」和解 時間: Sun Mar 27 16:48:22 2016 PTT官方遭告 供出「鄉民個資」和解 PTT鄉民在2008年間發表抱怨文,表示位於台北市一家水電行,「非好店、服務差、不付 責任、欺騙客人」,讓店家對鄉民以及PTT官方提告妨害名譽,PTT最後決定將鄉民的註冊 資料給法院,目前店家已取消對PTT官方的控告,全指向這位鄉民。 PTT委任律師表示,以前曾有過相似案例,但當時警方可由IP位置尋找到人,現在《通保 法》實施後,除非本刑3年以上重罪案件,警方才有權進行搜索,若是誹謗罪1年以下,則 無權取得IP位置。 水電行因為無法從PTT上尋找鄉民的真實身分,於是和PTT官方談條件,給予鄉民個資就取 消提告,PTT官方也同意並給資料,但同時也強調,此次提供鄉民個資只是個案,將來若 有類似案件,則會斟酌個別考量。 https://goo.gl/J0EhFJ NOWnews – 2016年3月27日 上午11:38 由於對於新聞中提到的事情的整個全貌不是很清楚,所以就不多發表意見 另板有些討論串,其中有看到法務站長的發文回應一併貼在這裡放在下方 ┌─────────────────────────────────────┐ │ 文章代碼(AID): #1MziZq4d (Gossiping) [ptt.cc] 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13876.A.12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80 Ptt幣 │ └─────────────────────────────────────┘ > 48 73 3/27 LLsolo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 │ 文章代碼(AID): #1MzjHC5b (Gossiping) [ptt.cc] 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16780.A.16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3 Ptt幣 │ └─────────────────────────────────────┘ > 49 14 3/27 LLsolo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板規沒說不能附其他新聞連結, 這裡再附上同篇蘋果的 http://goo.gl/XtAo10 2016年03月27日 (---以下新聞內容為原文沒附此處新增貼上---) Ptt挨告 竟供出鄉民個資 【劉志原╱台北報導】Ptt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因網友po文挨告,決定提供po文者註冊資料 !以daffo為帳號的網友2008年在Ptt上發文抱怨,指北市「珉旺水電行」非好店、服務差 、不負責任、欺騙客人、老闆很兩光等等,店家去年才發現後認為指控不實,控告Ptt及 該不詳網友並要求撤文,Ptt決定提供用戶註冊資料給法院,店家因此對Ptt撤告,但仍要 告該網友。 該網友2008年4月於Ptt貼文,指2007年家中請「珉旺水電行」整理水電,後來卻發現,店 家在維修冷氣時沒灌冷媒等負評,水電行黃姓女老闆去年得知,認為非屬事實,控告Ptt 與該網友要求撤文。 「未來採個別考量」 Ptt依據板規,認為若鄉民發文遭認為不實,除非鄉民自行撤文,否則須等原告與鄉民的 訴訟定讞,如鄉民真的亂po文,才會撤文。Ptt委任律師呂承翰說,過去類似案件提告後 ,警方會去函電信業者要求提供po文者的IP位址,再找當事人調查釐清,但前年《通訊保 障及監察法》修正後,須是本刑3年以上案件,警方才能查IP,但po文糾紛的誹謗罪是1年 以下之罪,導致原告無法透過警方找到原po。 呂表示,Ptt板規寫明,在「司法機關或是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下,才會 提供特定會員資料,像本案是提供給法院,這也是《通保法》修正後的首例;至於未來若 有類似案件,仍會採「個別考量」。 對此,Ptt汪姓鄉民說,擔心如此一來,個資會外洩。另經查,臉書只針對殺人、擄人勒 贖、槍砲等6類案件,才會提供網友的個人資料給警方。 --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Sent from my PCMan Comb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07.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9068511.A.277.html

03/27 16:52,
http://disp.cc/b/18-9jQo (Re: [新聞] PTT挨告 
03/27 16:52

03/27 16:54,
http://disp.cc/b/18-9jQI ([爆卦] 站方開始提供
03/27 16:54

03/27 16:58,
很多人個資不都亂填...
03/27 16:58
好問題,我也不知道後來被發現是亂填的話要再怎麼追

03/27 17:00,
調IP吧
03/27 17:00

03/27 17:03,
只有刑期三年以上的才調得動IP 該更新一下常識了
03/27 17:03
這個不熟我就不多說了哈哈 ※ 編輯: name2name2 (114.42.207.177), 03/27/2016 17:05:09

03/27 17:04,
告這種最無聊 浪費司法資源
03/27 17:04

03/27 17:05,
檢察官還要浪費時間去開庭 去處理 增加社會成本
03/27 17:05

03/27 17:05,
應該學美國 想告的人自己去打民事官司 訴訟費用自己出
03/27 17:05

03/27 17:05,
輸的人也就是民事賠償 兩造自己去處理
03/27 17:05

03/27 17:06,
檢察官還有其他事要忙 其他殺人放火、販毒走私不計其數
03/27 17:06

03/27 17:06,
這種雞毛蒜皮小事都要麻煩檢察官 事情都不用做了
03/27 17:06

03/27 17:09,
我覺得ptt衰衰的,事情啊不就誰放話店家找那個人就好
03/27 17:09

03/27 17:09,
告站方真的怪怪的。
03/27 17:09

03/27 17:12,
店家就是找不到人才一起告的吧
03/27 17:12

03/27 17:14,
供出個資後店家才撤除對PTT的提告
03/27 17:14

03/27 17:15,
告了也不會成立吧。寫和解怪怪的。
03/27 17:15

03/27 17:17,
記得好像是法院來文要ptt配合調查就會給了吧(?
03/27 17:17
------------------- LLsolo回應文章兩篇的內容貼在此,文章取全文,推文取部分 (1) 作者: LLsolo (我不是鍵盤法官我是城武)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時間: Sun Mar 27 01:37:49 2016 關於這樣的完全錯誤報導,關於這樣的情況我們感到相當遺憾 http://imgur.com/vQjOYRh
本站依據法院的公文及訴訟法相關規定,配合案件審理,提供該使用者資料。 這個案件,雙方都有請律師,且已經是到由法院審理; 在完全合乎辦案程序的情況下,我們依法協助調查。 並非像過去大量濫訴的關係,透過檢警偵辦 在地檢署偵查時會有通保法、個資法等等相關問題爭議。 Ptt不可能超越司法,在完整的程序下且已經是由法院受理還拒絕提供任何調查。 且根據使用者條款規定,所有的文章貼文責任都是由貼文者自負 這個案件如同報導,由使用者在非好店版上進行論述, 另一方無法接受這樣的評價而選擇提告Ptt要負損害賠償。 經過開庭說明後,Ptt並無法被告,法官進而要求提供PO文者資料。 在濫訴中(特別是妨礙名譽的案件),我在過去2015年中,處理上百件的妨礙名譽案件, 除非有法院函文,否則並沒有提供過任何的個人資料,如果有被查到可能是因為IP是 公開位置。 法務站長 LLsolo -------------------------------------------------------------------- 甘,上面官腔可以結束了吧 至少,從我上任後,林北沒有出賣過任何一個人的資料啦。 整個去年2015年中,光是告妨礙名譽這種玻璃心崩潰的就至少兩三百件 推文噓文發文吵架那些的都不講 然後也撇開這件不講 我們客觀一點,非好店版一堆這種案件啦 一堆店家只要給負評就在那邊告Ptt不下架文章,影響他們商譽 原po亂說,要告妨礙名譽.......... 版主不刪文,未盡管理責任.......... 這群人有事嗎???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言論自由,尊重每個不同的聲音,批評指教當作檢討改進 為了這種類型案件 每個都兵來將擋水來土淹的,整個Ptt法務部面對全台地檢署和檢警整天在溝通協調 現在才抓到一點點的平衡,如何在保護每個鄉民個資和配合案件審理拿捏好 現在是怎樣?想要帶風向是不是? 這樣官司不會比較容易贏好嘛? 真的是完全的汙衊和不實指控,尋求權利救濟管道我可以接受。 但是完全無法接受負評,無法尊重每個聲音,動不動就想要訴諸司法 這樣是和OX黨有什麼不一樣。 想要使用者的個資,可以啊,請律師走完全部的程序流程到法院這關 法官認為有調查這部分的必要,發文到PTT來,PTT法務部完全沒有理由拒絕當然會給 BUT,要是沒有照程序來,亂告就想要鄉民的個資。 我只能說 Over my dead body啦!!!!!!!!!!!! 半夜一點半,為了這事情,害我剛剛凱爾一個被拉克斯屌虐掉到白金二0分 哭哭。 不需要懷疑現在的站方, 我就是個阿宅,只是想為阿宅多做一點事情的那種阿宅。 我以為了部落之名,我絕對誓死保護每個人的個資。 -- 什麼事情都要,做好,做滿。 當我在Ptt當宅宅的時候,就要當最宅的那個; 當我在LOL拯救世界的時候,就要當最CARRY的那個; 當我在密室逃脫解謎的時候;就要當最醬油滑水的那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0.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013876.A.127.html

03/27 01:38,
秒m?
03/27 01:38

03/27 01:38,
你誰?
03/27 01:38
我法務站長阿 只是存在感比較低的那種...............

03/27 01:38,
幫QQ
03/27 01:38
QQ ※ 編輯: LLsolo (61.231.20.88), 03/27/2016 01:39:36

03/27 01:39,
加油
03/27 01:39

03/27 01:39,
這篇為什麼M?
03/27 01:39

03/27 01:39,
你誰啊 被M了 準備被水桶
03/27 01:39

03/27 01:39,
卡前排
03/27 01:39

03/27 01:39,
QQ 話說那個什麼or的到底要不要告啊
03/27 01:39

03/27 01:39,
法務站長???
03/27 01:39

03/27 01:39,
m
03/27 01:39

03/27 01:39,
你誰
03/27 01:39

03/27 01:39,
請 說出 部落 之 名 謝謝!!!!!!!!!!!!!!!!!
03/27 01:39

03/27 01:40,
嗯哼
03/27 01:40

03/27 01:40,
你誰阿
03/27 01:40

03/27 01:40,
侯 被M了吧 塊陶阿
03/27 01:40

03/27 01:40,
法務站長發文為啥會被m?
03/27 01:40

03/27 01:40,
你台大的,沒人信你啦
03/27 01:40
還有 129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03/27 03:59,
leron個資法哪年過的?
03/27 03:59

03/27 03:59,
但問題再於拿了能不能做管理?一般企業都有律師團,PTT無
03/27 03:59

03/27 04:00,
要個資沒問題,但是要處分處理使用個資,問題就大了
03/27 04:00

03/27 04:00,
系統管理者(SYSOP )有權清除其帳號。
03/27 04:00

03/27 04:01,
今天在未經允許下私自洩漏,本質就違法了
03/27 04:01

03/27 04:01,
感覺如果不填個資好像也還好....怕被教育部抓把柄而已
03/27 04:01

03/27 04:01,
搜集個資需經當事人同意 且要在目的內使用
03/27 04:01
我補充一下前面說的, 有使用者提到使用者條款第 3 條, "基於法定程序。 調取票是新修法,過去沒有調取票的制度時, 我問過檢察官, 都是直接一個文就提供。 但是現在的話, 檢察官被我們要求調取票才能調個資。 可是對法院, 沒有調取票的要求, 這時法院的"基於法定程序"的調取個資, 目前就是要求正式函文。 至於抗告的程序是救濟的程序, 我是覺得並不是函文來我們每個都抗告, 被駁回確定才是基於法定程序。 ※ 編輯: longbow2 (36.224.141.162), 03/27/2016 04:07:48

03/27 04:02,
應法院涵文提供給法院不算私自洩漏吧
03/27 04:02

03/27 04:02,
當然算
03/27 04:02

03/27 04:02,
當事人同意這沒問題 因為我自願提供也算是同意
03/27 04:02

03/27 04:03,
那得要使用者願意提供資料給法院才行,不願意,法院得要
03/27 04:03

03/27 04:03,
目的內使用就有問題啊
03/27 04:03

03/27 04:03,
我覺得應該給當事人修改的權力啦~自己改匿名就好(誤)
03/27 04:03

03/27 04:03,
就算是法院要蒐集非關相關案件,一樣要當事人同意
03/27 04:03

03/27 04:03,
給教育部空間上下其手其實也是很煩....
03/27 04:03

03/27 04:04,
3年以上重型才能討得到,但是這樣換ptt被告,沒律師不行
03/27 04:04

03/27 04:04,
你註冊帳號時就同意了
03/27 04:04

03/27 04:04,
給當事人刪除和修改的權力也寫在個資法裡啊
03/27 04:04

03/27 04:04,
嘴嘴砲這種小案絕對不含在可非經允許案件內
03/27 04:04

03/27 04:05,
所以這事件最重要的是給當事人自行修改的權力吧XD
03/27 04:05

03/27 04:05,
個資法第三條,相關處分不得以事先同意方式豁免
03/27 04:05

03/27 04:05,
註冊帳號時同意,完全沒有用,與法律抵觸無效
03/27 04:05

03/27 04:06,
反正剩下看使用者良心,因為大多目標都是對濫訴者,所以
03/27 04:06

03/27 04:07,
站方目前還沒問題。等哪天使用者矛頭轉回來,罰金就出現
03/27 04:07

03/27 04:08,
這個被告,告一個中一個
03/27 04:08

03/27 04:08,
當然PTT也沒能力繳罰金,最後剩成立律師團、去個資、關站
03/27 04:08

03/27 04:08,
哈哈 這種解釋..你來告訴我 站規個資ii寫甚麼?
03/27 04:08

03/27 04:11,
如果不涉及特定民眾的人身攻擊的言論根本不會有事
03/27 04:11

03/27 04:12,
例如批評黑店嗎?
03/27 04:12

03/27 04:12,
反正有疑慮 1.承擔風險 2.有限資源內改善 3.離開
03/27 04:12

03/27 04:13,
那對食安有疑慮的怎麼不移民?
03/27 04:13

03/27 04:18,
很多鄉民以為ptt有言論免責權 很可笑
03/27 04:18

03/27 04:21,
站方要這麼孬 請把個資清除只剩id password
03/27 04:21

03/27 04:26,
一句話:法院問問要不要給,我就直接給了,不然想怎樣
03/27 04:26

03/27 04:39,
我留真實資料,請保障我的個資!
03/27 04:39

03/27 04:46,
沒罵人 不用怕個資被交出去查水表
03/27 04:46
------------------ 另外八卦板有相當多的回文討論, 就記錄文章串標題 ------------------ > 46 X1 3/27 engineer1 □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47 3/27 smallpuma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48 3 3/27 smallpuma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49 6 3/27 D600dust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0 5 3/27 kuanshia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1 9 3/27 ECZEMA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2 74 3/27 LLsolo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3 +31 3/27 AJAPPLE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4 + 2 3/27 kuanshia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5 + 7 3/27 killerke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6 +15 3/27 smallpuma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7 + 4 3/27 medama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8 3/27 JETPOWER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59 14 3/27 LLsolo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 60 + 3 3/27 kuanshia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1 + 3/27 AJAPPLE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2 + 3 3/27 colinto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3 + 1 3/27 watashiD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4 + 3/27 a0925313803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5 +43 3/27 smallpuma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6 +42 3/27 longbow2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7 + 3/27 potter1529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8 3/27 colinto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69 + 2 3/27 A6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0 4 3/27 cake10414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1 2 3/27 kuanshian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2 + 2 3/27 ParlarWu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3 + 3/27 NacciEriAi □ [新聞] PTT官方遭告 供出「鄉民個資」和解 74 + 2 3/27 gourmand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5 + 3/27 inderal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6 + 3/27 even0213 R: [新聞] PTT挨告 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77 3/27 medama □ [新聞] 水電行告誹謗 PTT供出「鄉民個資」換和解 2034 + 5 3/28 fantazy00077 □ [問卦] Ptt會掀起一波個資修改潮嗎 2035 + 3/28 skydance723 R: [問卦] Ptt會掀起一波個資修改潮嗎 2036 + 3 3/28 hugh509 R: [問卦] Ptt會掀起一波個資修改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07.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History/M.1459071145.A.C81.html ※ 編輯: name2name2 (114.42.207.177), 03/27/2016 17:46:01

03/28 10:05, , 1F
法務站長 longbow2 也有回文
03/28 10:05, 1F
感謝,已補上回文原文 ※ 編輯: name2name2 (114.42.209.250), 03/28/2016 19:24:33 另外剛看到八卦有這篇,也許可以加進上面那篇XD >300270 80 3/28 trash1109 □ [爆卦] 訟棍車參聖診所告PTT 3/30下午5點宣判 ※ 編輯: name2name2 (114.42.209.250), 03/28/2016 19:35:23
文章代碼(AID): #1MzwYfo1 (Ptt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