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改投時效
※ 引述《middle1029 (人生就像茶葉蛋...)》之銘言:
: 有點長,我還是直接回文好了XD
: 改投分成兩種,一種為搬遷新址 ,另一種為掛號改投親友上班地點。
: 兩者差異如下:
: 搬遷新址:平信與掛號皆可改投,時效為六個月,限申請一次。
: 掛號改投親友上班地址:
: 只有幫忙改投掛號,平信依舊按址投遞。時效為一年,可續申請。
路過回一下
看來各局做法也是不太相同
目前我們K查說改投改寄 平信--六個月
掛號--一年
不過沒看到正式公文下來,K查說是新規定(內規?
轉工作地點或親友:永久
至於法規明文的同一地址限轉一次也僅是法規
實務上就是只要民眾來辦全盤皆收
改投改寄尤其是跨區段那種,遇到假會的老班實在無言
動不動就會搬出林北轉十幾年了,到時候客戶怎樣怎樣之類的客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66.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86701358.A.9C3.html
→
04/13 15:36,
5年前
, 1F
04/13 15:36, 1F
→
04/13 15:36,
5年前
, 2F
04/13 15:36, 2F
推
04/24 22:02,
5年前
, 3F
04/24 22:02,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